苦参素胶囊,适应症为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5H24N2O2·H2O
分子量:282.38
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无臭,味苦。
适应症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规格0.1g(按氧化苦参碱计)。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不良反应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目前尚未见药物过量特殊体征和症状。若发生药物过量,要对患者进行监护,给予常规支持疗法。
药理毒理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药代动力学静脉注射苦参素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呈双指数型,符合二房室模型。口服后效应与浓度之间的关系符合S型Emax模型,为非剂量依赖性。本药主要在肝脏及小肠中代谢,而由尿液及粪便排出。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铝塑包装。12粒/板,(1)1板/盒;
(2)2板/盒。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WS-749(X-596)-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