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适应症为-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乳腺癌溶骨性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骨质溶解根据影像学标准,帕米膦酸二钠可延缓骨溶解性病变的发展,对相关合并症(如骨折,死亡率)没有影响。
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帕米膦酸二钠。
化学名称:二钠-氨基-1-羟基亚丙基-1,1-二膦酸五水化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3H9NO7P2Na2·5H2O
分子量:369.1
本品所含辅料为甘露醇和85%磷酸。
性状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
适应症-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乳腺癌溶骨性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骨质溶解
根据影像学标准,帕米膦酸二钠可延缓骨溶解性病变的发展,对相关合并症(如骨折,死亡率)没有影响。
规格30毫克。
用法用量本品严禁静脉推注(见**【注意事项】**)
本品干粉剂溶解后,应使用无钙注射液(如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并缓慢滴注。
滴注速度不应超过60毫克/小时(1毫克/分钟)。本品滴注液的最大浓度为90毫克/250毫升滴注液,正常情况下,90毫克剂量稀释于250毫升注射液,应滴注2小时以上。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和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时,药物推荐浓度不应超过90毫克/500毫升,滴注时间应超过4小时。
为减少注射部位局部反应,注射针头应小心插入相对较粗的静脉中。
成人和老年患者
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治疗前或治疗期间.需用生理盐水对病人进行充分再水化。
本品每疗程总剂量取决于病人治疗前血清钙水平,下列指导原则来自未经校正钙值的临床资料。对再水化病人,特定范围内的用药剂量也适用于经血清蛋白或白蛋白校正的钙值。
治疗前血清钙浓度 推荐总剂量
(总钙量=游离钙+蛋白结合钙)
(mmol/L) (mg%) (mg)
16.0 90
本品总剂量既可单次滴注也可在2-4日内分次滴注。初始和重复治疗时,每疗程最大剂量为90毫克。
一般情况下,本品给药后24-48小时可观察到血清钙水平明显下降,通常3-7天内达到正常水平。若此期间未达到正常血钙水平,可增加给药剂量。各病例疗效持续时间有所不同,只要高钙血症复发即可重复治疗。目前为止,临床经验提示,如果增加本品的用药频率,其疗效可能会相应降低。
乳腺癌溶骨性骨转移和多发生骨髓瘤骨质溶解
治疗乳腺癌溶骨性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骨质溶解时,推荐剂量为90毫克,每4周滴注一次。
对3周接受一次化疗的骨转移病人,本品也可按90毫克剂量每3周给药一次。
肾损害
严重肾功能损害病人(肌酐清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