茴拉西坦颗粒,适应症为脑功能改善药,用于治疗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及中老年记忆减退。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1-对-茴香酰-2-吡咯烷酮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2H13NO3
分子量:219.24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适应症脑功能改善药,用于治疗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及中老年记忆减退。
规格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安全剂量范围3-18袋/日。
不良反应口干、嗜睡、头昏、便秘,食欲减退、失眠等,停药后消失。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出现焦虑不安、激动或失虑的病人,宜在每日早晨一次给药。对严重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每日剂量宜适应减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本品通过血脑屏障选择性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动物试验证明:本品对正常大鼠辨别学习的记忆再现过程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对抗缺氧引起的记忆减退,能有效改善某些原因引起的记忆障碍。
药代动力学人体单次口服400mg后迅速吸收,并主要经肝脏代谢成活性代谢产物N-对甲氧基苯甲酰氨基丁酸和5-羟基-2-吡咯烷酮,血中原药几乎检测不到。N-对甲氧基苯甲酰氨基丁酸达峰时间为14.2±6.7min,峰浓度达17.8±5.0μg/L ,消除半衰期为20.8±4.7min,3小时后血药浓度已难测出。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包装铝塑复合袋,10袋/盒,12袋/盒,24袋/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386)-2003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