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精氨酸,适应症为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精氨酸,其化学名称为 L-2-氨基-5-胍基戊酸盐酸盐。
其结构式为:
性状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规格5g、10g
用法用量临用前,用 5% 葡萄糖注射液 1000ml 溶解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 15 ~ 20g于 4 小时内滴完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
3.静脉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
4.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血钾症。
5.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禁忌1.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竭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1. 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谷氨酸钠、谷氨酸钾合用,可增加疗效。
2.本品与螺内酯合用可引起高钾血症,特别是合并严重肝脏疾病的患者。
3.本品禁忌与强心甙类联合应用。
4.用于抢救肝昏迷有缺钙者,可与麸氨酸合用。
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药理毒理本品为氨基酸类药。本品在人体内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的形成,使人体内产生的氨,经鸟氨酸循环转变成无毒的尿素,由尿中排出,从而降低血氨浓度。
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盐酸精氨酸经口服经肠道吸收良好,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70%。静脉给药后22~30分钟,口服给药90分钟达血药峰值浓度。本品在肝脏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几乎被肾小管完全重吸收,其清除半衰期为1.2~2小时。
贮藏密闭保存。
包装西林瓶,5瓶/盒。
有效期暂定一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