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适应症为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成份主要成份: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来源:大肠杆菌工程菌发酵产品
辅料:醋酸钠,冰醋酸,甘露醇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PH 5.5±0.5。
适应症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此适应症的依据来源于一项已完成的Ⅲ期多中心临床试验(详见【临床试验】项)。
规格15mg/2.4×105U/3ml/支
用法用量本品为静脉给药,临用时将本品加入500 ml生理盐水中,匀速静脉点滴,滴注时间3~4小时。
与NP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日,每天给药一次,每次7.5mg/m2(1.2×105U/m2),连续给药14天,休息一周,再继续下一周期治疗。通常可进行2~4个周期的治疗。临床推荐医师在患者能耐受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本品的使用时间。
不良反应在Ⅰ~Ⅲ期临床研究中,共有470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使用了本品,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0.05
注:有效率(CR+PR/总例数×100%)、临床受益率(CR+PR+MR+SD/总例数×100%)
试验结果表明7.5 mg/m2(1.2×105U/m2)剂量组和15 mg/m2(2.4×105U/m2)剂量组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无明显差异,故推荐7.5 mg/m2作为临床常规使用剂量。
**联合治疗:**在493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进行了本品联合NP方案的随机、双盲对照、多中心的Ⅲ期临床试验。给药方案如下:试验组NVB 25 mg/m2,第1、5天;DDP 30 mg/m2,第2、3、4天;本品7.5 mg/m2(1.2×105U/m2), ,第1~14天连续给药;对照组: NVB 25 mg/m2,第1、5天;DDP 30 mg/m2,第2、3、4天;生理盐水(NS),第1~14天。研究的终点指标为临床有效率(CR+PR/总例数×100%)、临床受益率(CR+PR+MR+SD/总例数×100%)、肿瘤进展时间(TTP)、中位生存时间、1年生存率、生活质量(QOL)以及安全性。其中486例可评价疗效,试验组∶对照组=322∶164例,初治∶复治=347∶139例。结果见表2。
表2 本品联合化疗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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