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A酸片,适应症为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片。
适应症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规格10mg
用法用量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m2,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不良反应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
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
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
4.肝功能受损。
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禁忌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注意事项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
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
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应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同服。
药物过量内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减少使用剂量,或暂停使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细胞诱导分化剂。可诱导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细胞分化成熟,在体外和体内试验中可抑制APL细胞的增殖。APL患者使用维A酸治疗后,可使来源于白血病纯系细胞的原始早幼粒细胞初步成熟,随后正常的多细胞系的造血细胞使骨髓和外周血再生,患者得到缓解。本品治疗APL的确切机理尚不清楚。
维A酸是维生素A的代谢中间体,主要影响骨的生长与上皮代谢。通过调节表皮细胞的有丝分裂和表皮细胞的更新,促进正常角化,影响上皮代谢,对上皮角细胞的生长和角质层的脱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促使已有的粉刺去除,同时又抑制新的粉刺;可阻止角质栓的堵塞,对角蛋白的合成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口服吸收良好,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吸收后与维生素A在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和活性形式相同,主要是在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催化下生成葡萄糖醛酯代谢物而排出体外。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由胆汁和尿中排出。
贮藏遮光、密闭、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双铝塑,10片/板×2板/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YBH0619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