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根除安全隐患
从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到河北三鹿的“三聚氰腔”,频发的乳品安全问题让人们对中国奶业未来的发展忧心忡忡单独为一种农产品发布相关的国家缎安全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也足以看出国家对整个奶业的关注程度。
其实.早在2008年年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恪订工作便已启动。国务院颁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均要求要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用1年左右的时间整合现行乳品标准。
为制定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台会、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等单位组建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小组和由近70名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专家组在梳理了旧有的乳品标准以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后,确定标准主要包含五太块乳品产品、婴幼儿产品、生产规范、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涉及食品卫生、食品质量、行业标准等三个方面。一开始共整理出160项相关标准,在经过若千阶段的调整。以厦专家组反复研究、梳理和多次听取各界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最终确定发布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核心:保证质量安全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扩大了标准的覆盖范围,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了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同时,为突出对安全性的要求,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为避免乳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并在发生问题后及时应对和解决,新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和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农业部、工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新标准强调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对与食品安全要求非直接相关的有关规定,尽量予以保留并注意其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1
标准简介在乳品安全标准整合完善工作中,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部门成立了协调小组,由各监管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等各方面的70多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标准制定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规定,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卫生部于2010年3月26日日公布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乳制品工业协会、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乳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共同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各部门推荐了近70名专家组成乳品安全标准专家组,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各部门和各领域专家深入研究乳品标准中的重大问题,多次听取各界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履行了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报的程序。经过一年多努力工作,乳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对涉及乳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规范乳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对与食品安全要求非直接相关的有关规定,尽量予以保留并注意其衔接。
卫生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跟踪国际研究进展,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制(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标准内容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10〕7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19301-2010 生乳
GB19645-2010 巴氏杀菌乳
GB25190-2010 灭菌乳
GB25191-2010 调制乳
GB19302-2010 发酵乳
GB13102-2010 炼乳
GB19644-2010 乳粉
GB11674-2010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19646-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5420-2010 干酪
GB25192-2010 再制干酪
GB10765-2010 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10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10769-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70-2010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12693-2010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23790-201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5413.33-2010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
GB5413.30-2010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GB5413.34-2010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
GB5413.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GB5413.2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溶解性的测定
GB5413.2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541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GB541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GB5413.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GB5413.10-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GB5413.1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5413.1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5413.1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GB5413.1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5413.1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GB5413.1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
GB5413.1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GB5413.18-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GB5413.1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
GB5413.2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
GB5413.2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
GB5413.2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
GB5413.2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
GB5413.2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
GB5413.2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5413.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
GB5413.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GB5413.37-2010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GB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3-2010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2010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33-20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5009.24-201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5009.93-2010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21703-2010 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
GB22031-2010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酸盐的测定
GB5413.38-2010 生乳冰点的测定
GB5413.39-2010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GB4789.1-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4789.2-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789.18-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4789.3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GB4789.3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4789.4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总结《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突出了安全性要求: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整合了现行乳品标准,扩大了标准的覆盖范围: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说明的是,此次乳制品标准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合并存在重复和交叉的标准,一些问题需要以后逐步解决,例如配套横向标准;部分指标的设定缺乏科学性;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水解乳蛋白质或单体氨基酸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