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要求
《茶饮料卫生标准(GB 19296-2003)》规定了茶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饮料,不适用于以茶多酚、咖啡因为原料配制成的饮料。1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指标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想,想起,和滋味,无异味,异臭及肉眼可见的杂质。无浑浊,无沉淀(不包括添加果汁,乳和乳制品的茶饮料)。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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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指标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茶饮料颖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碳酸型及其他包装茶饮料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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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颖符合GB2760的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
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标识定型包装的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贮存和运输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检验方法感官指标(1)香气和滋味
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结果应符合感官指标的要求。
(2)色泽和杂质
取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玻璃杯(或100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仔细观察其色泽和可见杂质。结果应符合感官指标的规定。
理化指标(1)总砷:按 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2)铅: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3)铜:按 GB/T 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微生物指标(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
按 GB/T 4789.21规定的方法检验。
(2)商业无菌
按 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