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是吗啡类左吗喃甲基醚的右旋异构体,同时也是N-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拮抗剂。它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发挥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强度与可待因相等或略强。本品无镇痛作用,长期应用未见耐受性和成瘾性。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
适应证主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肺炎、肺结核等引起的咳嗽,也可用于胸膜腔穿刺术、支气管造影术及支气管镜检查时引起的咳嗽,尤其适用于干咳(如吸人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临床应用口服:15~30mg/次,3次/日,最高剂量120mg/日,疗程不宜超过7日。
不良反应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注意事项以下情况应慎用:①心、肺功能不全者;②肝、肾功能不全者;③痰多咳嗽及哮喘患者;④鼻炎患者慎用本品滴鼻剂;⑤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糖浆剂;⑥妊娠中、晚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一旦出现呼吸抑制或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措施。用药后的患者应避免从事高空作业和驾驶等操作。
用药禁忌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胺碘酮可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奎尼丁可明显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合用可出现中毒反应。与氟西汀、帕罗西汀合用,可加重本品的不良反应。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可增强中枢抑制作用。与阿片受体拮抗剂合用,可出现戒断综合征。乙醇可增强本品的镇静剂中枢抑制作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