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结晶。溶于水,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醇。热至450℃分解,75℃时γ型转化为β型,145℃时β型转化为α型;与易燃物摩擦或撞击易爆炸。用作分析试剂及光导纤维。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硝酸铊
中文别名:硝酸亚铊
英文名称:Thallium(I) Nitrate
英文别名:Thallium(I) nitrate;Thallium(I) nitrate,(trace metal basis);THALLIUM(I) NITRATE;
CAS号:10102-45-1
分子式:TlNO3
分子量:266.38800
精确质量:266.96200
PSA:68.88000
LogP:0.284101
安全信息符号:GHS03GHS06GHS08GHS09
信号词:危险
危害声明:H272; H300 + H330; H373; H411
警示性声明:P210; P260; P273; P301 + P310 + P330; P304 + P340 + P310; P403 + P233
包装等级:II
危险类别:6.1
危险品运输编码:UN 2727 6.1/PG 2
WGK Germany:2
危险类别码:R26/28; R33; R51/53
安全说明:S13; S28; S45
RTECS号:XG5950000
危险品标志:T+; N1
生产方法将金属铊溶于稀硝酸,蒸发浓缩,冷却后析出结晶。抽滤,在水中进行再结晶,在110℃干燥。1
用途用于定量分析共存的氯、溴、碘,也用作光导纤维材料。用作分析试剂。用于制光导纤维、海上标记物及铊纸。
物理性质外观与性状:白色结晶。
熔点(℃):206(α型)
相对密度(水=1):5.55
沸点(℃):450(分解)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醇。
不同温度(℃)时每100毫升水中的溶解克数:
3.9g/0℃;6.22g/10℃;9.55g/20℃;14.3g/30℃;21g/40℃;
46.1g/60℃;110g/80℃;200g/90℃;414g/100℃。1
化学性质加热至450℃分解,75℃时γ型转化为β型,145℃时β型转化为α型。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毒理学数据:
急性毒性
主要的刺激性影响:
在皮肤上面:刺激皮肤和黏膜;
在眼睛上面:刺激的影响;
致敏作用:没有已知的敏化影响。
生态学数据:
水危害级别3(德国规例)(通过名单进行自我评估)该物质对水有极其危害的。即使是小量不要让该产品接触地下水、水道或污水系统。 即使是极其小量的产品渗入地下也会对饮用水造成危险。
对水中的鱼和浮游生物也有毒害。
若无政府许可,勿将材料排入周围环境。
对水中的有机物有剧毒。2
计算化学数据: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未确定;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3;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66.2;
6、重原子数量:5;
7、表面电荷:0;
8、复杂度:18.8;
9、同位素原子数量:0;
10、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1、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3、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共价键单元数量:2。2
注意事项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时,表现为胃肠炎、上行性神经麻痹、颅神经损害、中毒性脑病等还可有肝脏损害。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多发性神经炎和脱发。可有视神经损害。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2
燃爆危险:该品助燃,高毒。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消防措施
有害燃烧产物: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2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2
物质毒性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入血,分布至全身各器官,大量蓄积在肾、肝、脑、肌肉、皮肤与毛发中,主要经肾脏和肠道排泄,排泄较慢,可持续数月。急性中毒时表现为胃肠炎、上行性神经麻痹、肢体疼痛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中毒性脑病。因病史隐匿,常误诊为胃肠炎和吉兰巴雷综合征而延误治疗,导致部分重症患者死亡。2
|| || 文献、期刊报道的毒性作用试验数据
345678910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包申旭 - 副教授 - 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