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司汀(Nimustine)属亚硝脲类药物,具有烷化作用,能抑制DNA和RNA的合成。在血中浓度显示双相性衰减,肝、肾浓度高于血中浓度,肿瘤组织浓度稍高于血中浓度。可通过血脑屏障。动物实验表明,静脉注射后有7%~16%进入脑脊液,最高可达30%。
适应证用于肺癌、胃癌、直肠癌、食管癌和恶性淋巴瘤等,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并使用。
临床应用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1ml注射用蒸馏水的比例溶解,供静脉或动脉给药。盐酸尼莫司汀,每次给药2~3mg/kg体重,其后根据血象停药4~6周。
盐酸尼莫司汀,每次给药2mg/kg体重,隔1周给药一次,给药2~3周后,根据血象停药4~6周。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
不良反应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乏力、发热、皮疹、脱发,对肝功能有一定影响(用药后1~3周氨基转移酶可升高,2~3周后自然恢复),并有迟缓性骨髓抑制。
注意事项本品也可胸腹腔注射、膀胱内给药;不可肌注或皮下注射。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溶解后应尽快使用。
静脉给药时,若药液漏于血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注射以免药液漏于血管外。此外,因本品会引起迟发性骨髓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至少监测至给药后6周,若发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用药禁忌骨髓抑制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与本品组成联合化疗时,应避免合用有严重降低白细胞和血小板作用的抗癌药。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