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是由于放射线(主要是β和γ射线及X线)照射引起的皮肤黏膜炎症性损害。本病主要见于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及从事放射工作而防护不严者。可引起一系列皮肤反应和损伤,表现为可逆性的毛发脱落、皮炎、色素沉着及不可逆的皮肤萎缩,皮脂腺、汗腺的毁灭和永久性的毛发缺失,以致放射性坏死,继之形成溃疡。
病因各种类型的电离辐射均可使皮肤产生不同程度的反应,它们对生物组织损伤的基本病变是一致的,即细胞核的DNA吸收了辐射能,导致可逆或不可逆的DNA合成和细胞分化两方面的影响,由此引起细胞基因信息的变更。由于这些基本病变而引起一系列皮肤反应和损伤,小剂量辐射对皮肤的影响是隐匿和蓄积的。损害发生的迟早及轻重与放射性的性质、剂量及患者的个体差异有关。
临床表现1.急性放射性皮炎
由于一次或多次大剂量放射线照射引起,但敏感者即使剂量不很大也可以发病。潜伏期因放射线的剂量和各人的耐受性不同而长短不定,8~20天。可分成三度:
(1)Ⅰ度 初为鲜红,以后呈暗红色斑,或有轻度水肿。自觉灼热与瘙痒。3~6周后出现脱屑及色素沉着。
(2)Ⅱ度 显著急性炎症水肿性红斑,表面紧张有光泽,有水疱形成,疱破后成糜烂面。自觉灼热或疼痛。经1~3月痊愈,留有色素沉着、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和皮肤萎缩等。
(3)Ⅲ度 红斑水肿后迅速组织坏死,以后形成顽固性溃疡。溃疡深度不定,一般可穿通皮肤及肌肉,甚至骨组织。溃疡底面有污秽的黄白色坏死组织块。自觉剧痛。很难愈合,愈后形成萎缩性瘢痕、色素沉着、色素脱失和毛细血管扩张。损害严重者大血管闭塞,肢体发生干性坏疽。在溃疡和瘢痕上可继发癌变。
Ⅱ、Ⅲ度可伴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晕、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出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2.慢性放射性皮炎
多为长期、反复小剂量放射线照射引起,或由急性放射性皮炎转变而来。潜伏期自数月至数十年。炎症表现不显著。由于放射线破坏皮脂腺、汗腺、毛囊以及甲床生发层细胞而致皮肤干燥、粗糙、皲裂,毛发脱落,甲色暗晦,出现纵嵴、色素沉着及增厚,甚至脱落。甲皱微循环改变,可见管襻异常及毛细血管血液粘滞。
诊断根据患者有放射性接触史,损害发生于放射部位及与热灼伤相似的临床特点,容易诊断。病理检查有助诊断。
治疗1.一般治疗
一旦发病应及时停止放射线照射,并注意保护,避免外界刺激。
2.局部治疗
(1)急性放射性皮炎 Ⅰ和Ⅱ度红斑水肿明显时可用炉甘石洗剂。无水肿渗出的急性皮炎及慢性皮炎可选用温和无刺激性霜剂、软膏,如维生素E霜、10%鱼肝油软膏及其他护肤霜等,亦可选用皮质激素类霜剂或软膏。
(2)对溃疡性损害 可用抗生素软膏如莫匹罗星等,亦可用10%鱼肝油软膏或行氦氖激光照射,对顽固性溃疡可考虑手术切除并行植皮术。
(3)对癌前期或癌变早期损害 可用5%5-氟尿嘧啶软膏或行外科切除。
3.全身治疗
主要是加强支持疗法,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必要时给以输液、能量合剂及氨基酸等,并补充维生素A、D、B、C、E等。其他可用丹参片及低分子右旋糖酐以改善局部或全身微循环。
预防预防本病的发生应注意:
1.放疗时避免过大剂量。
2.详细观察放疗后的皮肤改变,如已发生皮炎,应停照,并定期随访观察。
3.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防护措施。
4.定期体检,发现有病变倾向者应及时休息,对病情较重者应考虑调换工作。若发现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手部出现赘生物,应密切随访观察,以防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