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以往没有肝炎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在使用某种药物后发生程度不同的肝脏损害。临床上可表现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轻者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可以表现为肝细胞坏死、胆汁瘀积、细胞内微脂滴沉积或慢性肝炎、肝硬化等。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需积极治疗、抢救。可发生在用药超量时,也可发生在正常用量的情况下。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的药物及保健品已超过30000种,明确可以引起本病的药物超过1000种,因此,药物性肝炎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病因1.药物及其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的直接毒性作用。
2.机体对药物的过敏反应,或对药物特异质反应生成的中间代谢产物的过敏反应,也是造成药物性肝炎的主要病因。
临床表现药物性肝炎可以表现为目前所知任何类型急性或慢性肝脏疾病,其中急性肝损伤约占报告病例数的9O%以上,少数患者可发生威胁生命的暴发性或重症肝功能衰竭。急性药物型肝炎若为肝细胞型,可表现为肝炎型,亦可表现为脂肪肝型,临床特点为脂肪肝、氮质血症和胰腺炎,还可表现为肝内胆淤型药物性肝炎,包括单纯淤胆型,淤胆伴炎症型肝炎,混合型药物性肝炎既有肝炎型的表现亦有胆汁淤积的表现。慢性药物性肝炎可以有慢性活动性肝炎或脂肪性肝炎、胆汁淤积性肝炎等表现。临床症状可有肝区不适,腹胀,食欲减退,恶心,乏力等。实验室检查,最早最常见的为血清转氨酶增高,亦可发生黄疸,血胆红素增高,其他尚有血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增高。
检查1.实验室检查
(1)肝功能检查。
(2)血清学检查(检测病毒特异性标志物,有助于病毒性肝炎分型)。
(3)其他相关检查(血常规、肾功能、蛋白、脂肪及糖代谢、血清免疫学检查等)。
2.影像学检查
包括腹部超声、CT、磁共振检查等。
3.肝穿刺病理检查
对各型肝炎的诊断有很大价值,对肝炎的病原、病因、炎症活动度以及纤维化程度等均可得到正确数据,有利于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
诊断主要根据服药史、临床症状、血象、肝功能、病原学标志物及停药治疗后的效应做出判断。
治疗治疗原则包括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药物(治疗关键)、促进致肝损药物清除和应用解毒剂、应用肝细胞保护剂、治疗肝衰竭。
1.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肝损害的药物。
2.卧床休息,配合饮食疗法(同病毒性肝炎的饮食),补充足量热量、足量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E、B等以利肝细胞修复和再生。
3.深度黄疸应静滴葡萄糖、维生素C,静滴中药茵栀黄,维持电解质平衡。
4.根据药物情况给予相应的解毒剂。急性中毒的患者可采取洗胃、导泻、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消除胃肠残留的药物,采用血液透析、腹腔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方法快速去除体内的药物;解毒剂的应用:包括非特异性如谷胱甘肽、N-乙酰半胱氨酸、硫代硫酸纳、甾体类激素、UDCA、S-腺苷蛋氨酸、多烯磷脂酰胆碱等及特异性螯合剂如二巯丙醇、青霉胺、巯丁二酸、巯乙胺、依地酸钙钠等。
5.明显胆淤者可试予强的松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可适当选择抗炎保肝药物治疗,包括以抗炎保肝为主的甘草酸制剂类、水飞蓟素类,抗自由基损伤为主的硫普罗宁、还原型谷胱甘肽、N-乙酰半胱氨酸,保护肝细胞膜为主的多烯磷脂酰胆碱,促进肝细胞代谢:腺苷蛋氨酸、葡醛内酯、复合辅酶、门冬氨酸钾镁,促进肝细胞修复、再生的促肝细胞生长因子、促进胆红素及胆汁酸代谢的腺苷蛋氨酸、门冬氨酸钾镁、熊去氧胆酸等。
6.并发暴发性肝衰竭,应按暴发性肝炎的原则处理,可采用人工肝或人工肾清除药物,并应用特殊解毒剂;扑热息痛引起肝坏死,可用N-乙酸半胱氨酸解毒。对病情严重,进展较快者,肝移植可能是惟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预防药物性肝炎重在预防,临床医师应熟悉所用药物的性能和毒副作用,尽量少用或不用对肝脏有毒性作用的药物,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时更应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