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为升白细胞药。对造血系统有广泛的作用,能刺激粒细胞和巨噬细胞的增殖、分化及活化,增加造血功能;亦能增强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细胞及单核粒细胞的多种功能;提高免疫效应细胞吞噬细菌及杀灭癌细胞等免疫活力;恢复因肿瘤化疗和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缺乏。
适应证1.主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包括药物反应性引起的白细胞减少、慢性周期性白细胞减少、恶性肿瘤放疗和(或)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并发的感染。
2.用于骨髓移植后造血功能的恢复及后期移植排斥的治疗,以及与非格司亭(rhG-CSF)等联合应用于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前的干细胞动员。
3.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骨髓衰竭性疾病。
4.尚可与抗逆转录病毒药如叠氮胞苷(AZT)合用,治疗艾滋病(AIDS)伴发的白细胞减少。
临床应用皮下注射:每日3~10μg/kg,持续5~7天。
不良反应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骨痛及关节肌肉酸痛、皮疹或瘙痒、胸膜渗液、腹痛、腹泻、静脉炎、嗜睡、乏力、短暂心律失常、肾功能减退,严重者可见心包炎、血栓形成、心力衰竭、呼吸困难。
2.少数患者初次用药可出现首剂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出汗及血压下降、血氧饱和度降低。
3.罕见而严重的不良反应为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动过速、高血压或低血压、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脑血管疾病、精神错乱、惊厥、颅内高压、浆膜腔积液、肺水肿和晕厥,甚至发生急性过敏反应,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及支气管痉挛等。
用药禁忌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不应与化疗药物同时使用,应在化疗停止24小时后方可使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