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力异常指子宫收缩力异常,常致难产。子宫收缩力异常可以是原发性的,也可以是由于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使胎儿通过产道困难(形成梗阻性难产)而导致的继发性宫缩乏力。将胎儿及其附属物从子宫内逼出的力量称为产力。产力是分娩的动力,以子宫收缩力为主,子宫收缩力贯穿于分娩全过程,具有节律性、对称性、极性及缩复作用等特点。它受胎儿、产道和产妇精神心理因素的制约。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
临床表现1.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临床表现为子宫收缩弱,宫缩时子宫不隆起和变硬,且用手指压阵缩中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宫缩,其疼痛程度也轻,甚至不痛。阵缩维持时间短,而宫缩间歇期相对较长(宫缩每10分钟小于2次)。阵缩不符合正常分娩,阵缩随着产程进展而强度逐渐增大,间歇逐渐变短和维持时间逐渐增长的规律。从子宫收缩测量仪通过羊水压力所测得的子宫腔压力收缩时在25mmHg以下,或宫缩时宫腔压力增加20mmHg,宫腔内压持续较高。这种不协调的高张型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儿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这种宫缩令产妇感觉宫缩强,腹痛剧烈难忍,腹部(子宫)拒按,无宫缩时也感觉腹痛,宫缩时背、腰皆痛,不堪忍受,烦躁不安,时间稍长产妇易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等,常引起潜伏期延长和产妇衰竭,同时还影响子宫、胎盘血流量,易造成胎儿窘迫。
(3)子宫收缩乏力的产程曲线异常 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可有7种类型。
①潜伏期延长 从临产有规律的痛性宫缩开始至宫口开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潜伏期超过16小时者称潜伏期延长。②活跃期延长 从宫口开张3cm(也有从4cm算起的)开始至宫颈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者称活跃期延长。③活跃期停滞 进入活跃期后宫颈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④第二产程延长 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⑤第二产程停滞 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⑥胎头下降延缓 活跃晚期至宫口扩张9~10厘米,胎头下降速度每小时少于1厘米。⑦胎头下降停滞 活跃晚期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小时以上。以上7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合并存在。总产程超过24小时称为滞产。
2.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都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10分钟内可有≥5次宫缩,宫腔内压>50mmHg。若产道无异常阻力(如梗阻等),宫颈口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全,并伴有胎先露下降,分娩在短时间内结束。如总产程不足3小时称为急产,以经产妇多见。
虽然急产并无分娩困难,但因宫缩过强、过频,产程过快,可致产妇、胎儿、新生儿多种不利影响和并发症,故临床必须重视,避免不良后果。
(2)不协调性宫缩过强 ①强直性子宫收缩(普遍性强直性子宫收缩) 子宫内口以上的肌层普遍处于强烈的痉挛性收缩状态称为强直性子宫收缩。其原因并不是子宫肌组织功能异常,而几乎全是子宫肌层以外的因素引起的,如缩宫素运用不当或对外源性缩宫素过于敏感,又如头盆不称致胎儿下降受阻有时可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再如胎盘早剥之血液浸润子宫肌层也会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临床上发生强直性子宫收缩时,子宫呈强直性痉挛性收缩,宫缩间歇期短或无间歇,产妇烦躁不安,持续性腹痛,拒按,宫壁强硬而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有时子宫体部强烈收缩而下段被过度拉长变薄,可出现病理性缩复环等先兆子宫破裂征象,进一步发展可发生子宫破裂。②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子宫壁某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形成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称为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多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也可在胎体某一狭窄部的相应宫壁部位,以在胎颈、胎腰处部位宫壁形成狭窄环多见,其原因往往与产妇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以及不适当地运用宫缩剂或产科处理中动作粗暴(激惹子宫)有关。临床表现为产妇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
(3)腹压异常 产科所指腹压是产时腹肌与横膈肌协同作用于子宫的压力,它是产力的一部分。据测定在第二产程中在宫缩的同时增加腹压(即屏气),可使宫腔压力提高2~3倍达100~150mmHg,宫缩加腹压促使胎儿排出。
腹压异常分为过弱和过强两种,多与宫缩乏力或过强同时并存,一般与产妇不能正确运用腹压有关,也与产妇全身情况不佳(如产妇衰竭等)和产程发生梗阻等情况有关。异常腹压不仅增加产妇体力消耗和痛苦,增加手术产机会,而且腹压运用不当或过久可以削弱产力延长产程,也可影响胎盘血液灌流量而增加胎儿窘迫机会。
治疗首先应查明有无头盆不称及明显的胎位、产道等异常,排除产道梗阻、产妇衰竭及胎儿窘迫等因素后,酌情给予加强宫缩等治疗。
1.协调性(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1)无论原发性还是继发性(协调性)宫缩乏力出现 首先应寻找原因有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了解宫口扩大和先露下降的情况。若发现头盆不称,估计不能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无头盆不称,估计可阴道分娩,则处理原则是加强宫缩。
(2)第一产程 ①一般处理 通过各种方法消除紧张情绪,使休息好(如导乐分娩、陪伴分娩等)并鼓励进食,通常要考虑给予静脉输液、支持疗法。②加强子宫收缩 宫颈扩张3厘米以上、无头盆不称者,可行人工破膜,以使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和宫颈,引起子宫反射性宫缩加强,加速产程进展。人工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实施。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可用以帮助估计人工破膜和其他加强宫缩措施的效果。一般认为Bishop评分5分及以上者人工破膜成功率高。
(3)第二产程 ①若无头盆不称,有子宫收缩乏力,也应给予缩宫素静脉滴注以加强宫缩,促使产程正常进展。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会阴侧切、产钳术或胎头负压吸引术助产。③若胎头尚未衔接,则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不宜拖延。④第二产程中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胎头双顶径已过坐骨棘间径者应即以产钳术助产;若双顶径尚未达坐骨棘或先露在+2以上者,则急行剖宫产较中位产钳术对婴儿和母亲都更为有利。
(4)第三产程 预防产后出血特别重要,包括使用缩宫素、前列腺素加强子宫缩复,需要时人工剥离胎盘术及双手压迫按摩子宫等。产程长、破膜时间长者,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
(1)用哌替啶或地西泮肌注或静脉注射,来阻断不协调的、无效的子宫收缩是最主要的治疗。产妇能得到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产程往往很顺利。
(2)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得以纠正,或有胎儿窘迫征象,或有头盆不称者,都应行剖宫产术。
(3)若经处理不协调性宫缩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仍弱时则可采用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加强子宫收缩的方法。
预防应对孕妇进行产前教育,解除孕妇思想顾虑和消除恐惧心理,使孕妇了解妊娠和分娩是生理过程,预防神经紧张所致的宫缩乏力。分娩时鼓励多进食,必要时从静脉补充营养。
为了预防出现局限性狭窄环,应减少不必要的刺激,但其出现后应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缩宫素等。若无胎儿窘迫征象,可给予哌替啶或吗啡,当子宫收缩恢复正常时,可行阴道助产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经上述处理,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缓解,宫口未全开,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宫口已开全,可行乙醚麻醉,经阴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