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概述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可采期限规定三量可采期通常规定为:开拓煤量3~5年,准备煤量1年以上,回采煤量4~6月以上。在一般情况下,矿井的三量符合上述规定即能达到采掘平衡,并有一定的合理储备。
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以上;
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
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1
三量实际可采期计算公式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年产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月平均计划回采产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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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飞 - 高级工程师 - 北京市地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