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A注射液,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成份维生素A。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澄明油溶液。
适应症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规格(1) 0.5ml:25000单位
(2) 1ml:25000单位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
成人
治疗:患者如有呕吐、恶心或手术前后、吸收不良综合征、眼损害较严重时,可肌内注射。每日6万~10万单位(1.8万~3万RE),连用3天,继用每日5万单位(1.5万RE),共2周。
儿童
(1)治疗:患者如有呕吐、恶心或手术前后、吸收不良综合征、眼损害较严重时,可肌内注射。
①小儿(]1岁)每日0.5万~1万单位(1500~3000RE),共10天。
②严重缺乏时每日1.75万~3.5万单位(5250~10500RE),共10天。
③大于8岁小儿剂量与成人同。
(2)小儿维生素A缺乏:每日2.5万~5万单位(7500~15000RE),至症状体征好转。
不良反应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禁忌维生素A过多症时禁用。
注意事项1. 维生素A注射液仅用于缺乏维生素A之急性情况,一般以口服为宜。
2. 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应慎用。
3. 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4.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
2. 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
3. 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
4. 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
5. 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
儿童用药1. 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
2. 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老年用药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药物相互作用1.制酸药: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胆酸减少,影响维生素A的吸收。
2.抗凝药:大量维生素A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同服,可导致凝血酶原降低。
3.口服避孕药可提高血浆维生素A浓度。
4.考来烯胺(colestyramine)、矿物油、新霉素、硫糖铝能干扰维生素A吸收。
5.与维生素E合用时,可促进维生素A吸收,增加肝内贮存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大量维生素E服用可耗尽维生素A在体内的贮存。
药物过量可致急性或慢性中毒(尤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长期大剂量应用维生素A,表现为食欲缺乏,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至2周后可消失。成人一次剂量超过100万单位,小儿一次超过30万单位,可致急性中毒。
药理毒理维生素A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
药代动力学维生素A吸收后主要贮存于肝脏内,几乎全部在体内代谢分解,并由尿及粪便排出。哺乳妇女有部分维生素A分泌于乳汁中。
贮藏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暂定2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