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A软胶囊,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A醋酸酯。其化学名为 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己烯-1-基)-2,4,6,8-壬四烯-1-醇醋酸酯。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2H32O2
分子量:328.49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适应症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规格每粒2.5万单位
用法用量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不良反应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30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增多、肝毒性反应、门静脉高压、溶血、贫血、小儿骨骺早愈合、妇女月经过少。
禁忌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注意事项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老年用药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l.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胆酸减少,影响维生素A吸收。
2.口服避孕药可提高血浆维生素A的浓度。
3.硫糖铝能干扰维生素A的吸收。
4.与维生素E合用时,可促进维生素A吸收,增加肝内贮存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大量维生素E可耗尽维生素A在体内的贮存。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可致急性或慢性中毒(尤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长期大剂量应用维生素A,表现为食欲缺乏,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至2周后可消失。成人一次剂量超过100万单位,小儿一次超过30万单位,可致急性中毒。须注意,不论成人或小儿,如连续每日服10万单位超过6个月可致慢性中毒。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本品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缺乏时,则生长停止,骨骼成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皮肤粗糙、干燥,角膜软化,并发生干燥性眼炎及夜盲症。
毒理研究:尚未见有关报道。
药代动力学口服极易吸收,食物中脂肪、蛋白质与体内的胆盐和维生素E对维生素A吸收有密切关系,缺乏上述物质则吸收降低。吸收后贮存于肝脏内,几乎全部在体内代谢分解,并由尿及粪便排出。哺乳妇女有部分维生素A分泌于乳汁中。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1)塑料瓶装,每瓶100粒。
(2)铝塑包装,每板15粒,每盒2板。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