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细胞病毒感染是先天性感染疾病的最常见病因,能引起胎儿、婴儿严重损害,甚至死亡。尤其重要的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妊娠期由于免疫机制和内分泌环境的改变,可使宿主细胞与病毒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使潜伏的病毒再活动。我国孕妇巨细胞病毒感染率为8.82%,新生儿脐血清巨细胞病毒IgM阳性率为2.32%,分子杂交技术检测孕妇血白细胞巨细胞病毒DNA阳性率为8.7%,母乳汁巨细胞病毒DNA阳性率为10.26%。
病因巨细胞病毒感染。
临床表现巨细胞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生,任何人都有可能出现感染。孕妇在妊娠期间的巨细胞病毒感染,多为隐性感染,无明显症状和体征,少数出现低热、疲乏无力、头痛、咽痛、肌肉关节酸痛、白带增多、颈部淋巴结肿大、多发神经炎等。初次感染者1%~5%孕妇出现单核细胞增多症、肝炎和间质性肺炎等。新生儿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者占全部新生儿的0.5%~2.5%,其中临床有异常表现者占15%~33%,10%发生永久性损害。
初次感染对胎儿的致畸作用更强,致畸率可达31%~40%.所幸这种感染发生的机会不高,只有4%左右。带有病毒的人不管是否发病都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感染后病毒存在于咽部、唾液、尿液、宫颈、阴道分泌物、精液、乳汁及血液中。
检查1.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孕妇血清巨细胞病毒IgG、IgM。
2.孕妇宫颈脱落细胞或尿液涂片行Giemsa染色后,在光镜下检测脱落细胞核内嗜酸性或嗜碱性颗粒,见到巨大细胞包涵体,这种特异细胞称猫头鹰眼细胞,具有诊断价值。
3.DNA分子杂交技术检测巨细胞病毒DNA。
4.PCR技术扩增巨细胞病毒DNA。
诊断由于临床表现无特异性,确诊有赖于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
孕妇感染巨细胞病毒有两种情况,一种初次感染,即孕妇在怀孕期间第一次发生感染,感染在整个孕期任何时间都有可能发生。另一种情况是复发性感染,指孕妇在怀孕之前已经感染了病毒,当初症状轻微或没有症状,但病毒潜伏在体内,当女性怀孕后机体的抵抗力下降,潜伏的病毒会再度活跃繁殖,就出现了复发性感染。
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的诊断,除根据孕妇感染巨细胞病毒史和患儿的临床表现外,主要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诊。若为宫内感染,出生时从新生儿尿液或脑脊液中能检出巨细胞病毒包涵体,或从脐血或新生儿血中检测出巨细胞病毒IgM,具有诊断价值。若为产道感染,至少于生后2周方能从新生儿尿液中检出巨细胞病毒包涵体。此外,新生儿尿液、胃液、脑脊液沉渣作涂片并染色后,在光镜下查到巨大细胞内含典型嗜酸性核内包涵体,同样具有诊断价值。
治疗目前对于巨细胞病毒感染还没有根治方法,用于治疗的药物只能缓解症状,但不能彻底清除病毒。治疗效果较好的药物有更昔洛韦、膦甲酸钠,其他抗病毒药物如阿糖腺苷、阿昔洛韦、干扰素等对本病均无效,但由于更昔洛韦副作用大,所以除非病情严重,否则不要用药,而且也没证据显示药物可以预防婴儿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
1.药物治疗
(1)更昔洛韦:更昔洛韦治疗巨细胞病毒,虽然在治疗1~4周后,血和尿培养转为阴性,但停止用药2~5周后,所有病人临床症状复现,病毒学检查又转阳性,故必须长期用药。但常因发生白细胞减少而不得不终止治疗。
(2)膦甲酸钠:能抑制疱疹病毒的DNA聚合酶。
(3)最近有试验发现,如果孕妇的羊水中含有巨细胞病毒,使用免疫蛋白对减少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效果显著。而在孕期21周前患有先天性巨细胞病毒的孕妇,每月注射一定剂量的免疫蛋白也可以减少婴儿的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
2.对妊娠处理
(1)于妊娠早期确诊孕妇患巨细胞病毒感染,或立即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或等待至妊娠20周时抽取羊水或脐静脉血检查特异性IgM。若为阳性应中断妊娠进行引产,以免出生先天缺陷儿。
(2)于妊娠晚期感染巨细胞病毒或从宫颈管分离出病毒,无需特殊处理,妊娠足月临产后,可经阴道分娩,因胎儿可能已在宫内感染巨细胞病毒。由于新生儿尿液中可能有巨细胞病毒,故应使用一次性尿布,或用过的尿布做消毒处理。
(3)乳汁中检测出巨细胞病毒的产妇,应停止哺乳,改用人工喂养为宜。
(4)抗病毒药物对巨细胞病毒感染孕妇并无实际应用价值,阿糖胞苷和阿糖腺苷静脉滴注可能有效。大剂量干扰素能抑制病毒血症,使病情见好转。
预防避免感染。孕妇感染主要是经口、性生活感染,所以巨细胞病毒感染也属于性病的一种。另一重要的传染途径是孕妇接触患病儿童的尿液、唾液,因此,孕妇小心洗手也是避免患病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