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指进食被细菌、细菌毒素或毒物污染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所引起的中毒。根据毒物性质,通常可将食物中毒分为三大类,即感染性(细菌和真菌)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小儿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是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常伴有发热,严重者可有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可导致患者死亡。
病因1.细菌性食物中毒
食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其原因是食物在制作、贮存、运输及出售过程中被细菌及毒素污染。常见的细菌为沙门菌属、大肠埃希菌、副大肠埃希菌、嗜盐菌、变形杆菌、韦氏杆菌等。此外有一些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毒杆菌和链球菌等,污染食物后可在食物中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食物经高温处理可杀死细菌,但不能破坏毒素,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
2.真菌性食物中毒
食入霉变食品引起的中毒叫真菌性食物中毒。有些是急性中毒,死亡率极高;有些是慢性中毒,可导致癌变。常见的真菌为曲霉菌如黄曲霉菌,青霉菌如毒青霉菌,镰刀霉菌如赤霉菌,黑斑病菌等。一般的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真菌性食物中毒往往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3.有毒的动、植物中毒
一些食物,如河豚、蟾蜍、毒蕈及白果等,本身含毒;另外一些食物,如木薯、发芽的马铃薯等,如处理不当食后也可以发生中毒。
4.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重金属、有机磷等污染可引起中毒。主要包括有毒化学物质;添加非食品级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腐败造成中毒。
临床表现1.起病
多发生于夏秋季,同时有数人或数十人发病,症状相似;潜伏期短,起病急,短时间内可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但没有人与人之间传染证据。
2.与食物的关系
患者近期都食用过相同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于食用该类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后呈突然下降趋势。
3.临床特征
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常伴有发热,重者可有脱水、代谢性酸碱平衡紊乱,甚至休克、昏迷;患者大便稀,可有黏液、脓血及腥臭味。
4.不同食物中毒的临床特点
(1)沙门菌中毒 多由食用肉食或动物内脏引起,尤其是病死的家畜。潜伏期为6~24小时,最长可2~3天。临床表现为发热、头痛、恶心、呕吐、腹泻、全身乏力等,可伴有皮疹,大便有脓血。病程1~3周,严重者可死亡。
(2)葡萄球菌中毒 食用剩饭菜、污染的肉、奶、蛋等引起。潜伏期短,一般3小时,临床表现为呕吐、腹泻,并且以呕吐为主,发热不明显。
(3)嗜盐菌中毒 食用海产品或用盐腌渍的食物引起,潜伏期8~12小时,临床表现为腹痛、腹泻、呕吐,中度发热,大便呈洗肉水样或脓血便。
(4)肉毒杆菌中毒 肉毒杆菌为厌氧菌,多因食用过期罐头、腊肠或密闭贮存食物引起,潜伏期1天至数天,神经系统症状明显,临床表现为头痛、眩晕、软弱无力、眼睑下垂、复视、瞳孔散大、视力模糊,甚至失明;有吞咽困难和呼吸困难,失音,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5)大肠埃希杆菌中毒 潜伏期短,一般4~12小时,症状轻,以腹泻为主,大便腥臭味,很少发热。
(6)真菌中毒 先有胃肠道症状,而后出现肝、肾损害或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头晕、烦躁、惊厥、昏迷,有些真菌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血小板减少等。
(7)毒蕈中毒 毒蕈外观与香蕈相似,含剧毒,误食后可出现休克、昏迷、肝肾衰竭急性全身性出血等。临床表现各异。主要有:胃肠型,潜伏期0.5~6小时,以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神经精神型,潜伏期1~6小时,除胃肠道症状外,还有流涎、多汗、脉缓、瞳孔缩小等,严重者谵妄、抽搐及昏迷;溶血型,潜伏期6~12小时,除胃肠道症状外,还有急性溶血的临床表现;及中毒性肝炎型等。
(8)发芽马铃薯中毒 食入发芽马铃薯或未成熟的马铃薯后数十分钟或数小时即可发病。临床表现为咽喉部及口腔有烧灼感,上腹部烧灼感及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偶有黏液血便,严重者发热,可死于中枢性呼吸衰竭。
(9)“瘦肉精”中毒 进食瘦肉精饲养的猪肉或内脏,潜伏期10分钟至6小时。主要表现有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颜面潮红、发热,心慌、心跳加快,肌肉震颤,代谢紊乱如低血钾等。
检查1.血生化检查
可通过血生化及血气分析等检查了解中毒后肝、肾、心肌损害及酸碱失衡等并发症。
2.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
可观察患者的心脑功能情况。
3.检测病原菌
可从排泄物、呕吐物、剩余食物、就餐用具等检测致病原因。如肉毒杆菌中毒时,将可疑食物的浸出液注射给小白鼠或豚鼠,如含肉毒杆菌的外毒素则动物迅速瘫痪而死亡;将食物浸出液加热100℃,30分钟后做同样实验,动物不死,以此证明。
诊断有明确中毒病史,诊断容易。有时需要综合分析判断。本病可根据流行病学资料诊断,患者一般有进食相同食物史,同时进食者先后或同时发病,症状相似;剩余食物或患者呕吐物、胃液、粪便中检测出致病物质或病原;临床表现符合中毒的特征;相关化验检查;治疗性诊断等。
鉴别诊断要注意鉴别导致食物中毒的源头。对可疑食品要明确成分,尽可能对可疑食品做毒物分析,结合临床症状、体征、胃内容物、分泌排泄物的毒物分析,明确鉴别诊断。
并发症严重者可有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肉毒杆菌中毒可引起失明,吞咽和呼吸困难,因呼吸麻痹死亡;真菌可引起肝、肾损害,惊厥,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1.脱水
由于呕吐腹泻丢失大量水分,如不能即时补充,严重时会导致休克,甚至有生命危险,必需要及时补充体液。脱水可分为高渗性脱水、低渗性脱水和等渗性脱水,根据脱水的性质给予相应张力的液体。
2.酸中毒
腹泻可致碱性肠液丢失,严重脱水可致微循环缺氧,二者均可导致酸中毒。
3.休克
脱水、酸中毒、毒素等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可引起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导致器官和组织灌流不足,出现多器官机能障碍或衰竭。
4.呼吸衰竭
严重的并发症如休克、脑水肿,或一些食物中毒本身如肉毒杆菌毒素可出现肌肉麻痹,而致呼吸衰竭的发生。
5.惊厥
严重的肝功能损害,休克、脑水肿,或一些神经毒性食物中毒都可引起惊厥,患儿出现抽搐、昏迷。
治疗1.去除毒物
催吐、洗胃、导泻、洗肠,食入毒物4~6小时均可催吐、洗胃,愈早愈好。
2.加速已吸收的毒物排泄
可在充分补液的基础上利尿排毒,严重的可进行血液净化治疗。
3.解除毒物的毒性
如肉毒杆菌可给多价肉毒血清。先作皮内试验。要早用,超过48小时后效果甚差。婴儿不主张应用。
4.感染性食物
可选用针对肠道菌的抗生素。
5.对症支持治疗
吸氧,退热,纠正脱水、酸中毒,控制惊厥,抢救呼吸衰竭,治疗和保护重要脏器功能,预防和治疗感染,维持营养,做好监护。
预后与年龄、中毒种类、剂量、时间长短、救治是否及时合理等因素相关。
轻、中度中毒在得到及时合理救治后可以完全恢复。重度中毒多并发循环衰竭、呼吸衰竭、中枢神经衰竭,病死率高;存活者可遗留不同程度的神经系统后遗症或其他脏器功能损害。
预防1.加强卫生宣教,不吃腐烂变质食物。
2.剩菜、剩饭应加热后再食,过期罐头一律扔掉,病死家畜深埋。
3.生吃瓜果、蔬菜要洗烫,生熟食分开制作加工。
4.饮食行业从业人员要定期培训、定期体检。
5.食品冷藏、冷冻,温度控制在2℃~8℃,可抑制大部分细菌的繁殖。熟食品在冷藏中做到避光、断氧、不重复污染,其冷藏效果更好。
6.食品在食用前进行高温杀菌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其效果与温度高低、加热时间、细菌种类、污染量及被加工的食品性状等因素有关,根据具体食品种类而定。
7.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