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术(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是指采用急诊医学手段,恢复已中断的呼吸及循环功能,为急救技术中最重要而关键的抢救措施。心搏与呼吸骤停往往互为因果,伴随发生,因此急救工作需两者兼顾,同时进行,否则复苏难以成功。心肺复苏的最终目标不仅是重建呼吸和循环,而且要维持脑细胞功能,不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保障生存价值。随着对保护脑功能和脑复苏重要性认识的深化,更宜将复苏全过程称为心肺脑复苏(CPCR)。小儿心肺脑复苏成功的标准是,心肺功能恢复至病前水平,无惊厥、喂养困难及肢体运动障碍,语言表达正常,智力无障碍。
病因1.心搏骤停
(1)麻醉意外:严重缺氧、酸中毒时更易发生。
(2)外伤及意外:颅脑或胸部外伤、烧伤、电击、药物过敏、心胸手术、心导管检查等。
(3)心脏疾病:病毒性或中毒性心肌炎、心律紊乱,尤其是阿-斯综合征。
(4)中毒:尤以氯化钾、洋地黄、奎尼丁、锑制剂等药物中毒多见。
(5)继发于呼吸功能衰竭或呼吸停止:如窒息、溺水、气管异物等。
(6)严重低血压。
(7)电解质平衡失调:如高血钾、严重酸中毒、低血钙。
(8)婴儿猝死综合征。
(9)迷走神经过度兴奋。
2.呼吸骤停
(1)急性上、下气道梗阻:见于气管异物、胃食管反流、喉痉挛、喉水肿、严重哮喘持续状态、强酸强碱致气道烧伤、乃至痰堵等。
(2)意外及中毒:如溺水、颈绞缢、药物中毒(镇静麻醉药、箭毒、氰化物中毒等)。
(3)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颅脑损伤、炎症、肿瘤、脑水肿、脑疝等。
(4)胸廓损伤或双侧张力性气胸。
(5)肌肉神经疾患:如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肌无力、进行性脊髓性肌营养不良、晚期皮肌炎等。
(6)继发于惊厥或心脏停搏后。
(7)代谢性疾患:如新生儿低钙、低血糖、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8)婴儿猝死综合征。
临床表现1.突然昏迷
一般心停搏8~12秒后出现。部分病例可有一过性抽搐。
2.瞳孔扩大
心停搏后30~40秒,瞳孔开始扩大,对光反射消失。瞳孔大小反映脑细胞受损程度。一些复苏药物如阿托品影响对瞳孔的观察。
3.大动脉搏动消失
心搏、呼吸骤停后,颈动脉、股动脉搏动随之消失。若体表部位仍可触及血管搏动,表示体内重要器官尚有一定血液灌注。年幼儿颈部较短,颈动脉触诊困难,可直接触摸心尖部确定有无心跳。
4.心音消失
心音消失或心动过缓:心音消失或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