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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网络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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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瘾,也称为网络过度使用或病理性网络使用。是指由于过度使用网络而导致明显的社会、心理损害的一种现象。其主要特征是:无节制地花费大量时间上网,必须增加上网时间才能获得满足感,不能上网时出现异常情绪体验,学业失败、工作绩效变差或现实人际关系恶化,向他人说谎以隐瞒自己对网络的迷恋程度、症状反复发作等。概述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它正在逐渐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并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心理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对互联网产生心理上的依赖感,并达到成瘾的程度,即网络成瘾。它像酗酒、吸毒和赌博等不良嗜好一样,对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破坏性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网络过度使用(Internet Overuse, IOU)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成为近年来心理学、临床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

网络过度使用也称为病理性网络使用或网络成瘾,是指由于过度使用网络而导致明显的社会、心理损害的一种现象。其主要特征是:无节制地花费大量时间上网,必须增加上网时间才能获得满足感,不能上网时出现异常情绪体验,学业失败、工作绩效变差或现实人际关系恶化,向他人说谎以隐瞒自己对网络的迷恋程度、症状反复发作等。美国纽约精神病医师伊凡·戈德堡(Ivan Goldberg) 于1994年首先借用DSM-Ⅳ中关于药物依赖的判断标准将此现象命名为“网络成瘾障碍”(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 。随后,匹兹堡大学的教授金伯利·扬(Kimberly Young, 1996)从DSM-Ⅳ对于病理性赌博的判断标准中发展出“病理性网络使用”( 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 PIU)的概念,将它定义为“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并将其看作是一种冲动控制障碍。此外,也有学者称此种现象为网络过度使用(Internet Overuse, IOU),问题网络使用(Problematic Internet Use),网络行为依赖( Internet Behavior Dependence,IBD)等。对此类现象的各种定义都反映了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损害这一现象,虽然所用的名称不同,但其内涵却基本相同。目前,网络过度使用尚未被列入精神病学的诊断统计手册,但许多学者认为其最终可以归类于冲动控制障碍中。

美国心理学会年会报告(1999),上网人群中IOU的比例约为6%。英国的一项研究(Niemz K等,2005)表明,大学生IOU的比例为18.3%。韩国一项研究(Kim K等,2006)对1573名高中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1.6%的学生被诊断为网络成瘾,38.0%被诊断为可疑的网络成瘾。国内文献报道IOU 在大学生中发生率4%~13%,中学生6~15%。民盟北京市委进行了一项关于网络游戏与未成年人教育的调查(2000)显示,北京市有近22万中学生在玩网络游戏,而中学生上网成瘾者比例达14.8%,初中生11.8%,高中生15.97%。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 年1 月13 日在北京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规模排名全球第一,较2007年增长41.9%,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2.6%,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1.9%)。其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5.1%,其次是25~30岁的网民(19.3%)和18岁以下的网民(16.6%),30岁及以下的网民占71.0%,24岁以下青少年网民人数已占网民总数的50%以上。以上的数据表明,青少年已成为网络成瘾人群的主体人群,有人估计我国目前至少有440万网络成瘾青少年。

临床表现症状特征网络过度使用作为行为成瘾的一种,虽然不具有明确的生物学基础,但与传统的药物成瘾具有类似的构成成分和表现,具有相似的特点。在症状表现上, 网络过度使用者主要表现为一种不自主的长期强迫性使用网络的行为。网络过度使用者往往无节制地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国际互联网上持续聊天、浏览、游戏,以致损害身体健康,并出现各种行为异常、心理障碍、人格障碍、交感神经功能失调。该病的典型表现包括:情绪低落,无愉快感或兴趣丧失,睡眠障碍,生物钟紊乱,饮食下降和体质量(体重) 减轻,精力不足,运动迟缓,自我评价降低,能力下降,思维迟缓,有自杀意念和行为,社会活动减少,大量吸烟、饮酒和滥用药物等。

由Kimberly Young概括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五条:

1、突显性(Salience):网络过度使用者的思维、情感和行为都被上网这一活动所控制,上网成为其主要活动,在无法上网时会体验到强烈的渴望。

2、情绪改变(Mood Modification):如果停止使用可能会产生激惹、焦躁和紧张等情绪体验。

3、耐受性(Tolerance):网络过度使用者必须逐渐增加上网时间和投入程度,才能获得以前曾有的满足感。

4、戒断反应(Withdrawal Symptoms):在不能上网的情况下,会产生烦躁不安等情绪体验。

5、冲突(Conflict):网络过度使用行为会导致网络过度使用者与周围环境的冲突,如与家庭、朋友关系淡漠,工作、学习成绩下降等;与网络过度使用者其他活动的冲突,如影响学习、工作、社会活动和其他爱好等;网络过度使用者内心对成瘾行为的矛盾心态:意识到过度上网的危害又不愿放弃上网带来的各种精神满足。

网络过度使用的分型Armstrong(2001)对网络过度使用的人做了较全面的描述,认为网络过度使用者有大量行为和冲动控制上的问题。研究指出,具备不同个人特质的网络使用者,会受到不同网络功能特性的吸引,而产生不同的网络过度使用类型。一个网络过度使用患者可以是纯粹的某个类型,也可以是几个类型的混合型,而且实际情况更多的是混合型患者居多。根据临床表现的不同,主要有以下类型,在分型时,一般用“成瘾”二字。

1、网络性成瘾(cyber-sexual addiction)

即网络色情成瘾,指沉迷于成人话题的聊天室和网络色情文学。那些在生活中有其他方面成瘾的人更容易陷入其中,而且中年是容易陷入其中的主要年龄段。心理学家扬克说:“网上色情成瘾就像在吸食可卡因一样。”

2、网络关系成瘾(cyber-relational addiction)

指沉溺于通过网上聊天或色情网站结识朋友。网络聊天成瘾指个体着迷于网络聊天,且为了消除下网后的烦躁不安而不断延长上网时间,由此获得满足感,致使工作、学习、人际关系甚至就业机会受到影响,虚拟空间的网络聊天室或以网络社群的人际关系取代了现实生活中的亲朋好友。特别是一些有社交障碍的人、失恋者、孤僻的人,更喜欢到互联网上寻找心灵的慰藉。长期上网聊天交友的人,自觉不自觉地“异化”了交往方式:一方面他们是网络交际的高手,与网友侃侃而谈;另一方面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沉默寡言,封闭内心世界。

3、网络强迫行为(net compulsions)

指以一种难以抵抗的冲动,着迷于在线赌博、网上贸易或者拍卖、购物。互联网在某些方面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像赌博—样令人着迷。斯金纳(skinner)通过电子信箱发现了强迫性上网的复杂性。原理即每个人都愿意重复被表扬的行为。人们总是沉浸于即将胜利的喜悦和期盼之中,这使人们更多地沉醉于上网购物或赌博行为。

4、信息收集成瘾(information overload)

指强迫性地浏览网页以查找和收集信息。因惧怕所拥有的信息不足而不停地上网漫游或搜寻信息。其特征有三:①难以自拔的上网渴望与冲动;②上网后难以脱离网络;③有网络使用时,精神较为亢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5)在对“用户上网最主要目的”的调查中,只有6.2%的人回答是工作需要,而回答获取信息占到了46.1%,居于该项调查的第一位。但是网络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质量良莠不齐,让许多人感觉到面对浩瀚如海的信息时常常手足无措,变得非常盲目,只能被动地接收。有的“网虫”曾这样感叹:“我们上网寻找信息,却忽略了探求真正的信息,我们上网浏览的信息虽然比过去多了几十倍,但是能够用得着的信息却只有原来的1/10,而能够记得住的却连几十分之—都不到……。”—些常常无节制地上网浏览信息的人,他们会强迫性地从网上收集、浏览无用的、无关紧要的信息资料。有强迫信息收集成瘾的人一般是具有强迫性格缺陷者,互联网带给他们的不再是快捷方便,而是心理上的困惑、痛苦。因此,法国信息专家罗斯奈呼吁,要像节制午餐一样进行“信息节食”。

5、电子计算机成瘾(computer addiction)

指不可抑制地长时间痴迷于计算机游戏或计算机程序设计师一再沉迷于各种程序的设计。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网络游戏成瘾和网络入侵成瘾。(1) 网络游戏是借助于数字、电子、网络、创意、编剧、美工、音乐等“先进”的道具,对现实生活的虚拟。一些调节机制较差的人会选择逃避压力而躲到虚拟的网络游戏中,暂时忘却了生活中的“角色规则”。在这里他们时而是江湖侠客,时而是英勇斗士,时而又是妖怪恶魔。一个游戏迷这样评价:“在网络游戏里,‘人’创造着游戏生活——没有存档重来的机会、没有明确预知的结局、每一个选择都将成为永远的历史、每一个‘人’都在影响着他‘人’、每一个‘人’又在被他‘人’影响着……。”电子游戏类似于赌博,由于游戏的结果总是难以预料,反而让人欲罢不能。其次,一般简单的游戏是每闯过一关就有奖励,轻则是虚拟的网上奖励,重则是实物和满足色欲结合起来的奖励,如让获胜者观看—些色情照片或是让他们获得赌资等。这样的强化手段,对于那些好奇心强、好胜心强的人来说,是极易造成网络过度使用的。(2) 网络入侵成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黑客攻破别人的网站。对于大部分黑客而言,他们攻破网站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好奇心,获得成就感。目前,黑客技术、黑客程序傻瓜化的特点日益明显,进行一般的黑客活动,并不需要掌握高超的电脑知识,只要借助于各种黑客软件,便可通过网络寻呼偷看他人的资料、潜入他人电脑篡改资料、攻击别人网络。而黑客软件,不仅能在黑客网页中免费下载,还可以在不法商人处以低价购得。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学生得以快速进入黑客行列。网络入侵成瘾呈现越来越低龄化、普遍化的特点。

评估与诊断目前对于网络过度使用的诊断与鉴别没有公认的标准。Young认为DSM-IV中病态赌博的诊断标准最接近网络过度使用的病理特征,经过修订,形成网络过度使用诊断问卷。该问卷有8个题项, 如果被试对其中的5个题项给予肯定回答,就被诊断为网络过度使用。这一鉴别量表的优点在于简单实用,但由于是从赌博成瘾的评定标准直接转化而来,而且没有信度、效度及常模等统计指标,因此其科学性值得怀疑。对Young所制问卷的批评促进了网络过度使用测量工具的发展。Davis编制出《戴维斯在线认知量表》,它包含5个因素:安全感,社会化,冲动性,压力应对,孤独-现实,共36 个题项,是一种七级自陈量表。如果被试测出的总分超过100或任一维度上的得分达到或者超过24,则认为网络过度使用。该量表具有一定的预测性。初步研究表明该量表有较好效度,尚待更加严格的信、效度测定。台湾学者陈淑惠(1999,2000)综合DSM-IV对各种成瘾之诊断标准以及临床案例的观察,遵循传统成瘾症的诊断概念模式,并以侧重其心理层面的原则编制了《中文网络过度使用量表》,该量表包含如下5个因素:强迫性上网行为,戒断行为与退瘾反应,网络过度使用耐受性,时间管理问题,人际及健康问题,共26个题项,是一种四级自评量表。总分代表个人网络过度使用的程度,分数越高表示网络过度使用倾向越高。初步研究表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相对于Young的量表, 陈淑惠的量表具备必要的统计数据,因而作为科学研究的价值更大。大陆学者在研究时较多应用Young的量表,但在应用时一般都经过了修订,以适应国内情况,如林绚晖等对福州大学的调查和王立皓等人对江西某大学的调查均应用了此量表,而且林绚晖在应用的时候分析了其信度,r系数为0.736。另外,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基于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旨趣开始尝试自编问卷,如师建国的《网络成瘾自评量表》,欧居湖的《青少年学生网络心理调查问卷》等。

附:Young根据病理性赌博的诊断,设计了8个题目,如果有五个项目是肯定的,就可以断定个体患有“网络成瘾症”,其前提条件是每天上网超过4个小时,具体题目如下:

1、你是否着迷于互联网?

2、为了达到满意你是否感觉需要延长上网时间?

3、你是否经常不能控制自己上网或停止使用互联网?

4、停止使用互联网的时候你是否感觉烦燥不安?

5、每次在网上的时间是否比自己打算的要长?

6、你的人际关系、工作、教育或者职业机会是否因为上网而受到影响?

7、你是否对家庭成员、治疗医生或其他人隐瞒了你对互联网着迷的程度?

8、你是否把互联网当成了一种逃避问题或释放焦虑、不安情绪的方式?

发生机制网络成瘾理论与物质依赖的成瘾行为相比,网络过度使用没有受到任何摄入物质的影响,是一种最为单纯的行为成瘾,故其依赖状态的形成主要是心理机制所致。网络过度使用的理论主要有心理学理论、社会学理论和生理学理论三个流派。

1、心理学理论

(1)强化理论(Theory of Reinforcement) 。在上网的过程中,体会到的是精神上的满足和快感,上网——注意力从现实中转移——忘记生活中的烦恼,一系列的条件反射强化了其上网行为。

(2)缺陷人格理论(Theory of Inadequate-Personality)。从个案研究可以看出,许多IAD患者都有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有些人考试成绩不好,老是被人嘲笑;有些人极其内向,与人交往时感到极端的不舒服;有些人与配偶的感情不好,出现裂痕;有些人长相难看,羞于见人,常常封闭自己;有些人处于社会的下层,向往社会上层的生活。通过个案分析的方法,对已患有网络过度使用的人进行分析,归纳出其人格特征为:敏感、警觉、倾向于抽象思维,不服从社会规范,性格内向、脆弱、适应环境能力较差、依赖性强、喜欢独处,在人际交往中感到困难。家庭缺少幸福感或与父母管教子女方法有剧烈冲突的大中学生,最容易变成网络的俘虏。当然,并不是全部具备这些特征的人才易患网络过度使用,而是具备其中的一项或几项。

2、社会学理论

主要有社会学习理论(Theory of Social Learning)。这一观点是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Sutherland E) 在1939 年首次提出。他认为成瘾是个体学习的产物,个体最亲近的社会主体,如家庭和朋友对其行为的学习具有最大的影响。

3、生理学理论

该理论认为人脑中有“快乐中枢”,每当网络过度使用者上网时会对大脑进行化学反应式的刺激,从而释放出多巴胺,进而使人产生快感。如果这种刺激是经常性的,大脑会强化自身的这种化学反应,从而产生成瘾行为(诺拉·沃尔科)。研究表明,成瘾者脑内有效的多巴胺水平低于常人,而上网正好有提高大脑多巴胺水平的作用。

网络成瘾原因的理论模型我国学者段兴利(2005) 针对大学生提出IUE模型。它的基本观点是:网络(Internet, I) 的吸引力(信息的丰富性;身份的匿名性;地位的平等性;行为的去抑制性) 、大学生(University student, U)自身身心特点的推动力(大脑“ 快乐中枢” 的激活;心理的特殊性;大学生自身的人格缺陷;需要的满足) 、环境(Environment, E)的影响力(家庭、学校、社会的影响) 是造成大学生网络过度使用的主要因素。它们相互渗透、共同作用,在其“合力”作用下,大学生容易陷入网络之中。多数学者认为这一理论模型也适合其他人群。网络成瘾的成因及病理心理机制——“失补偿假说” 国内有学者在大量实证数据、临床案例和严密推理基础上,提出了网络过度使用的病理心理机制——“失补偿”假说,尝试从理论上解释和解决网络成因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

“失补偿”假说是基于个体心理发展过程而提出的理论解释,个体发展的基本过程在该假说中简要描述为:1、个体发展的顺利状态为常态发展。2、在外因与内因的作用下发展受到影响则为发展受阻状态。(1)在发展受阻阶段,通过建设性补偿可以激活心理自修复过程,恢复常态发展;(2)如采取病理性补偿则不能自修复,最终发展为失补偿,导致发展偏差或中断。3、如不能改善则最终导致发展中断。网络问题的出现有着其内在的心理机制,从常态发育逐步演化为发育受阻、甚至发生偏差和终止是一个过程,这就是病理心理过程。

“失补偿”假说对于网络过度使用的基本解释为:上网行为是青少年心理发育过程中受阻时的补偿表现。如形成“建设性补偿”则完成补偿、恢复常态发展,即正常上网行为;如形成“病理性补偿”则引起失补偿、导致发展偏差或中断,即网络过度使用行为。

发生原因互联网的特征与网络过度使用有些人对网络过度使用,但是我们不能将这种成瘾行为归咎于上网这种活动本身,因为更多的网络使用者并没有出现滥用甚至成瘾行为。但是网络本身的某些特点容易使人成瘾,高科技的外衣容易使人忽略它的负面效应。网络易使人成瘾的特性主要有:

首先,网络采用的是不同于传统媒体的链接方式。网络利用的是点对面的超文本链接(HTML) 方式,使用者可以方便的从一个网页跳到另外一个内容毫不相干的网页上去,这种链接方式易于造成“电脑前的时间扭曲”现象。由于网络丰富多彩的信息、娱乐内容,有些学生在几次链接后就迷失了原来上网的目的。很多学生都有这样的体会:本来只想上几分钟的网,但是经过几次链接之后就不由自主地被网页上的内容所吸引,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过去了;本来想再浏览五分钟就结束,结果数十个五分钟后仍不愿离开计算机;而真的下网后才发现自己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做。

其次,网络的匿名性。在网络上,个人特性包括性别都可以更改,不喜欢网上的自己或在各种论坛上受到攻击时,马上可以换个名字重新登陆。“没人知道对方是不是一条狗”成为网络名言。网络的匿名性带来了网络行为的去抑制性,个体基于内心准则和社会规范的制约而形成的行为的自我克制大大削弱或不复存在。这有助于个体满足深藏在潜意识中的、不为正常社会意识所允许的各种需求和愿望,个体可以在网上尽情的发泄,可以夸张性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因而使得网络成为那些不堪现实生活重负的个体的“心灵避难所”。

第三,网络的互动性和即时性。通过计算机进行的交流(computer mediatedcommunication, CMC) 与面对面的交流(face to face, FTF) 相比有很多优越之处。基于文本的表达形式屏蔽掉了外貌、身份等社会线索,从而可以平等的就各种话题进行交流。多对多(multiple to multiple)的特点更使人体会到那种一呼百应的成就感,非同步的BBS(为成员提供电子信息服务和文件的计算机站点)因可以就某个话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而受到大学生的青睐,同步性的聊天( Internet relay chatting, IRC)具有的即时性使自己的行为立刻得到回应,这本身就是对该行为的一种强化(Reinforcement)。这些特性使网络交流对网络使用者有很大的吸引力。网络还具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如一些仿真游戏等,可以充分发挥用户的主观能动性,满足其控制欲。在网络中个体似乎更易于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

第四,网络内容及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有句话说“网上三个月就是一个朝代”,网络内容的即时更新是其它媒体无法比拟的。刚刚发生的新闻、专业领域的最新动态,都可以在网上找到答案。网络技术更是日新月异,以至于国外的研究者感叹,网络研究无法跟上网络发展的速度。这对于喜欢探索、追求新事物的网络使用者来说无疑充满着诱惑力。另一方面,网络的管制并没有规范化,也是造成人们滥用网络的原因之一。

综合起来,网络的这些特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网络的“去抑制性”。简单的说,网络的去抑制性就是指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基于个体的内心准则和社会规范的制约而形成的行为的自我克制大大削弱或不复存在,从而人们的网上行为表现出一种解除抑制的特点,与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存在巨大差别。网络的去抑制性有助于个体深藏在潜意识中的不为正常社会意识所容许的各种需要和愿望的满足,从而使得网络成为那些不堪现实生活的重负的个体的“心灵的避难所”。与此同时,网络意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人类集体潜意识的象征,呼唤着个体的人性的回归。

生物学因素有研究显示,长时间上网会使大脑中多巴胺(DA)水平升高,这种化学物质令患者呈现短时间的高度兴奋,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但之后的颓废感和沮丧感却较前更为严重。时间一长,这些影响就会带来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和生物化学变化,尤其是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从而使免疫功能降低,导致种种疾患。此外,亦会诱发心血管疾病、胃肠神经症、紧张性头痛等。同时,由于眼睛过久注视电脑显示屏,可使视网膜上的感光物质视紫红质消耗过多,若未能及时补充其合成物质维生素A 和相关蛋白质,会导致视力下降、眼痛、怕光、流泪、暗适应能力降低等。

近年来国内有学者进行了网络过度使用的事件相关电位(Event related potential, ERP)研究,发现网络过度使用者呈现“视觉信息加工易化”现象,而且参与早期注意加工的脑区也有所不同,目前此项研究正在深入。事件相关电位(ERP)方法可以为成瘾研究提供新的途径,因为它的一大优势就在于,不但能够无创性的、连续的记录脑内电位活动,而且可以非常容易地达到毫秒级的时间分辨率,这对于研究人体成瘾心理依赖的脑机制具有重要价值。

心理与社会因素1、个性特征与网络过度使用

至今为止几乎所有的研究都发现,网络过度使用者往往具有某些特殊的人格特征。Young(1998)认为,低自尊者、经常被他人拒绝与否定者,或是对生活感到不满足者,是最容易网络过度使用的一群。他的另一项研究(1998)发现,网络使用者的抑郁倾向越高,其网络过度使用情况就越严重。精神病学家内森·夏皮拉发现他的网络过度使用病人中, 大多数人患有躁狂抑郁症和社交恐惧症。珍尼·莫拉翰-马丁总结了九十年代以来40多位心理学家的研究, 发现有网络过度使用倾向的个体常常是孤独和抑郁的。卡内基梅隆大学以及匹兹堡大学的研究都显示,网络过度使用患者往往具有下列人格特点:喜欢独处,敏感,倾向于抽象思维,警觉,不服从社会规范。国内的研究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个性心理缺陷是影响网络过度使用的最主要因素。朱美慧(2000)的研究发现,自尊感越低者,其强迫性使用网络的反应就越高;自我控制能力越差,网络使用时数就越长。情绪商数越低者,越倾向使用虚拟情感,反之,若情绪商数越高,则上网时间失控的情形越少。王建国(2009)的研究发现青少年网络过度使用者的精神质、神经质得分显著高于正常青少年,且更加内向,孤独且自尊较强,易羞涩,情绪抑郁。提示青少年网络过度使用者的人格特征和心理特质与健康青少年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这些心理特质影响其正常的社会交往,导致其社会适应困难, 使其更加容易沉湎于互联网。

2、网络过度使用者的生理心理特点

(1) 注意功能特点。长期使用网络的青少年常常表现出对外界事物的注意力涣散,同时对网络内容有着特殊而敏感的注意能力,而且很难自控离开网络。外界铃声、他人的呼喊与呵斥均不能奏效,甚至如饥饿、寒冷等重要的生理感受也难以使成瘾者离开网络。这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学习、人际交往等社会功能,研究发现网络过度使用者早期视觉注意有明显异化现象,这一结果提示网络过度使用者的上述表现很可能与人脑信息加工的注意功能变化有直接关系。

(2) 情绪识别功能特点。网络过度使用者有很多的情绪、行为表现,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出现冲动性的上网症状(Compulsive Internet Use),会对网络世界中的某些内容产生难以

自拔的沉迷,一旦上了网精神就较为振奋,且很难自主控制离开网络。同时,网络过度使用者在离开网络的一段时间后大都会出现焦躁不安、情绪低落的症状。这些情况都与个体情绪体验和识别功能有关。通过ERP研究发现,与正常组相比,网络过度使用青少年表现出明显的表情认知易化现象,而且网络过度使用青少年的情绪知觉能力更为敏感,情绪表达能力往往不足。

(3) 自主神经功能特点。研究发现网络过度使用者的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神经的活动显著不相关,可能长期上网对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活动的协调性产生了影响。根据美国心理学家James的情绪理论,情绪体验是对外周反馈(自主神经活动)进行直接“感知”的结果,故网络过度使用者在非上网状态下情绪可能因此而感受不良。上网时(暴露在网络环境下)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神经的活动显著相关,这提示上网活动可能激活并暂时协调了自主神经活动,从而改善了情绪状态。经过不断的反复强化,不上网时的不良感受更加明显,从而进一步干扰了个体在现实生活中的不适应与兴趣降低。通过上网情绪感受得到改善,从而形成了依赖状态。

3、认知模式与网络过度使用

加拿大学者Davis(2001)用“ 病理性网络使用(PIU)”这一术语来替代IAD,提出了一个较完整的认知一行为模型。该模型的核心概念是适应不良认知,它是网络过度使用发生的充分条件。而个体易患素质与生活事件(压力源)是PIU形成的必要条件。Davis把PIU分为两种类型:特殊PIU和一般PIU。特殊PIU是指个体为了某种特殊目的而病态地使用互联网, 并假设这种依赖在内容上具有特殊性,即使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况下也会存在;一般的PIU是指一般性地过度使用互联网,它假定与互联网的社会功能相联系,社会联系的需要和在网上获得的强化导致了现实生活中上网行为的增加。在IAD的形成中,认知模式起了非常大的作用。网络是虚拟的,无法替代现实。然而,网络过度使用者却混淆了虚幻与现实的不同而沉溺其中,或者是用网络的虚幻来逃避现实生活中的挫折。

4、心理需要和欲望的满足

首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交往、归属和尊重是个体的基本需要,是人们在满足了温饱与安全后的心理渴求。在现代社会中,人际关系日渐疏远,人们得到的归属感和爱都不强烈。很多人的归属和尊重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但是这种需要又是与生俱来的。现实和心理需要之间的反差越大,这种需要产生的内驱力就越是强大,它促使个体转向寻求其他的可替代的方式以获得内心的满足。而网络中的虚拟交往恰恰可以实现他们的一些需要,使孤寂的心得到满足,不必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甚至在不经意间还能得到众人的尊重,并且还可以宣泄感情,结交朋友。足不出户的网络交往,提供了更多的人际互动的机会。特别是对于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无论是与年长者、还是与同龄人的人际冲突往往都是很容易引发的。如果此时喜欢上网络交际,那么网上交际将取代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互动成为他们的主导。

其次,个体的许多本能欲望(诸如攻击本能和性本能)为正常的社会意识所不容许,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表达的机会和空间,从而使得个体必须寻找一个去社会抑制的环境来释放潜意识中积聚的张力,来使自己发泄。这就使得很多人在网络中丧失道德标准,把自己隐蔽起来。71%的人在上网时,如果被打扰,便有攻击性行为的出现。这表明网上的攻击行为比较多。人性中有一种破坏性的欲望。网上交流可以不受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规范的约束,从而使人际交流变得更有吸引力更自由随便,没有压力,使本性得到发挥和张扬。

再次,个体天生具有一定的权力欲和控制欲,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各种因素而得不到满足。互联网以多种形式存在着具有诱惑力的控制和授权,个体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网上活动,也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站点,改变自己的用户界面,从而获得一种“主宰一切”的感觉。

第四,个体消极的个性特点和某些生理特征可能引发个体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交恐惧和社交障碍。网络交流可使人们不受长相和实际生活中其他方面的约束,并可随心所欲的改变自己的品质和人格特点。因此,社交障碍的个体和具有社会分离型人格的个体更容易网络过度使用。

第五,求知欲望和好奇心。网络是信息的海洋,由于信息的组织结构和搜索引擎的不完善,很容易使人迷失方向。对于信息饥渴者来说什么都想看,极易造成沉迷。而网络上一些诸如色情网站之类的不良信息对于缺乏自制力而又好奇心很强的青少年来说更是难以自拔。

5、家庭、学校及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

(1) 亲子沟通。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亲子沟通质量的好环,往往决定着孩子成长的道路。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父母容易走两个极端,一是父母过分溺爱孩子,尽其所能提供一切物质条件,却忽视了孩子的心理需要和变化,对孩子心理变化缺乏敏感性,直到有一天才突然发现孩子只会面对网络而无言面对自己时,才发出“我的孩子怎么会这样了”的感慨,而这时往往就错过了最佳的调整时期。二是一旦发现问题,便对孩子粗暴武断,方法简单没有弹性,不能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思考问题,从而加剧了亲子冲突和隔阂。

(2) 家庭功能和社会支持。研究发现网络过度使用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常常出现“父亲功能”缺失或不足的现象。所谓“父亲功能”并非简单是父亲具体人,主要指在教养过程中通常需要的父亲角色与作用,如规范性、力量性等。研究发现,75%以上网络过度使用青少年有“父亲功能”不足甚至缺失的现象,如单亲(母亲)家庭、幼年父亲不在身边、家长过于繁忙无暇顾及子女、父亲在子女教育中很少参与等。网络过度使用青少年体验到的社会支持较低,也可能反映出了家庭关系不良,同时也提示其他社会角色(如学校、政府等)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支持力度还很不够,相反还存在不少排斥力量。当支持力量与排斥力量发展到很不平衡的时候,青少年就容易出现严重的网络使用问题。

(2) 同伴影响。青少年时期,孩子的视线开始从家庭转向外界,与同伴的关系、交往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伴之间的的语言、活动已经形成了青少年群体中一种亚文化。追求自我独立,凡事要求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去做,同时与父母的冲突增加,更加寻求同伴的认同和支持。

(3) 学校适应不良及应激事件。青少年正处于“自我同一性”形成时期,学校安排的知识他们不感兴趣,他们急于想认同自己,想知道别人眼中的自己,但这方面的知识学校、老师却没有给予。特别是从老师那里、同伴那里得到的大部分是关于自己的负面信息,他便会从别处寻找补偿,而网络是给予孩子补偿的最佳途径。当然家庭、学校、同伴这三者本身就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往往是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而另外几个环节没有给予支持或帮助,从而导致恶性循环,将孩子推向网络系统的深渊不能自拔。另外,面对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各种竞争压力,以及发生的各种负性事件,如果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常常会使人出现失望、痛苦、焦虑、郁闷等情绪,而网络可以使人在虚拟的世界中寻求发泄,逃避现实,小小的屏幕可以使人们暂时忘掉内心深处的各种烦恼和负担,摆脱掉在现实世界中的无能感。

(4) 网络的发展很快,但是网络的管理还不规范,在网上什么东西都可以找到,特别是赌博等在现实中不能公开进行的活动,在网上可以进行,这就迎合了一些人的猎奇心理,长期下去易导致IAD的发生。12345

治疗由于网络过度使用的发生机制较复杂,干预效果的评价工具也各异。总体而言,国内外网络过度使用的治疗方法主要包括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选择两种手段合用的方法。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率先提出网络过度使用治疗单元这一全新治疗模式的理念(陶然,2004)。网络过度使用治疗单元由内科医生、精神科医生、心理医生、药剂师、护理人员、素质教育者组成,为网络过度使用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心理咨询、物理治疗、人格行为矫正、习惯养成、社会工作、心理护理和康复及健康教育等服务。网络过度使用治疗单元有利于制订网络过度使用综合治疗计划,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体现了现代生理-理-会医学模式多学科合作和整合的医疗模式。该治疗模式治疗网络过度使用效果尚需在进一步的大范围的临床实践中验证。

心理治疗对网络过度使用采用心理治疗是目前国内外比较通用和富有成果的方法。国外最早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这方面的研究,我国则是从近几年才开始的。目前国内外应用的比较多的心理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认知行为疗法、焦点解决短期疗法(SFBT)、家庭治疗、精神分析疗法、厌恶疗法、系统脱敏疗法、团体心理辅导法、强化干预法(包括奖励和惩罚) 、转移注意力法、替代延迟满足法等。

(1)认知行为疗法(CBT)

认知行为疗法是心理治疗的常用方法。它包括认知治疗和行为治疗两部分,常使患者暴露于刺激之中,挑战上瘾者对网络的不适应性认知,并训练大脑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思考。在治疗过程中,患者要接受心理医生教给他的观念和行为,并反复加以练习以使大脑得到新的学习,久而久之这种练习就变成患者自发性或习惯性的行为。CBT包括给患者布置家庭作业,并要严格执行治疗方案。近年来,CBT已被学者和临床医生用于网络过度使用障碍的治疗中,成为治疗网络过度使用的主要方法。对于这种疗法的研究,美国学者金伯利·扬和加拿大学者戴维斯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认知行为疗法,也是最为系统性和理论化的疗法。扬认为,由于互联网的社会性功能,因而很难对网络过度使用采取传统的节制式干预模式。在借鉴相关成瘾症的研究和治疗方法的基础上,扬提出了自己的认知行为治疗方法,主要分为8个步骤,分别是反向实践、外部阻止物、制定目标、节制、提醒卡、个人目标、支持小组和家庭治疗。他主要是从时间控制、认知重组和集体帮助的角度提出的一种方法,强调治疗应该帮助患者建立有效的应对策略,通过适当的帮助体系改变患者上网成瘾的行为。而戴维斯则根据他自己提出的“病态互联网使用的认知-行为模型”,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治疗网络过度使用的认知行为疗法,他把治疗过程分为7个阶段,依次是定向、规则、等级、认知重组、离线社会化、整合和通告。戴维斯的整个治疗过程需要11周完成,从第5周开始给患者布置家庭作业。这种疗法强调弄清楚患者上网的认知因素,让患者暴露在他们最敏感的刺激面前,挑战他们的不适应认知,逐步训练他们上网的正确思考方式和行为。国内杜亚松报道以学校为基础的小组认知行为治疗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网络过度使用有效,尤其在改善成瘾者的情绪状态和行为的自我管理方面。

(2)团体心理辅导法

团体心理辅导法是心理咨询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它是由心理咨询者指导,借助团体的力量和各种个体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就团体成员面对的心理问题与他们共同商讨,提供行为训练的机会,为团体成员提供心理帮助与指导,使每一位团体成员学会自助,以此解决团体成员共同的发展或共有的心理障碍,最终实现改善行为和发展人格的目的。这种方法于20世纪90年代被介绍到我国,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陷入网络中而不能自拔,一些学者如樊富珉、杨彦平、乐国林等将这种方法推广到防治青少年的网络过度使用上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网络过度使用的团体心理辅导有一套系统的咨询程序,它包括:团体咨询目标、求询者网络心理障碍的预处理、确定团体的规模与结构、确认团体心理咨询的咨询间隔时间和咨询方式、制定计划和确定团体活动内容、团体心理咨询过程或会面等。对网络过度使用者进行团体心理辅导的目的在于协助网络过度使用者从失序的上网行为与失序的生活中回归次序与平衡。辅导的目标不是戒除上网,而是合理的上网,可以有控制地上网,以安排上网与非上网的时间,可以将网络世界与真实世界加以统合并达到协调与平衡。

(3)其他心理治疗方法

杨放如等(2005)对52例IAD青少年以焦点解决短期疗法为主并与家庭治疗结合的心理社会综合干预进行治疗,疗程为3月,治疗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分别为61.54%(32例)和86.54%(45例),其治疗后的IAD诊断问卷(IAD-DQ)评分、上网时间较治疗前均明显下降,

情绪和心理功能明显改善。梁宁建等(2004)研究证明,运用评价性条件反射技术(EC)训练,促使网瘾者形成新的互联网信息—评价连接,这种新的连接具有较强的可接近性和易变性,使他们更容易从新的角度来提取互联网的相关信息,从而有可能改变成瘾性的网络心理和网络行为。

药物治疗就目前医学界关于药物防治网络过度使用的实践情况看,用于治疗网络过度使用的药物主要为抗抑郁药(antidepressants) 和情绪稳定药(mood stabilizers)这两大类(杨昕,2006)。药物疗法之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戒除网瘾的目的,根据目前医学界的研究认为:人体内存在一个“奖赏系统”,这个系统的物质基础主要是多巴胺、乙酰胆碱等多种神经递质,它可以起到调控人情绪的作用,使人在短时间内高度兴奋。毒品,如海洛因,通过外源性的物质提高体内多巴胺等神经递质的含量,使人产生快感;而网络、赌博等行为依赖者是通过内源性物质导致机体内多巴胺等神经递质的含量增加。采用抗抑郁类药和稳定心情类药则是通过抑制多巴胺等神经递质的产生,减少人的兴奋度,从而起到戒除网瘾的目的。

就临床效果看,如果使用得当,能够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如在精神医师Shapira的研究中,14名使用抗抑郁药单一疗法的上网成瘾患者中有5人(35.7%)报告明显或非常明显地减少了上网行为;而在24 名使用单一或多种心境稳定剂的成瘾者中,有14人(58.3%)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国内,比较成功的实践如宁波戒毒研究中心和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依赖治疗中心根据各自制定的药物治疗方案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宁波戒毒研究中心主要是根据40年莨菪药应用的丰富经验,通过仔细分析网瘾患者的病因、临床表现,提出了药物干预加心理辅导的治疗理念。其总的原则是:先破后立。所谓“破”,就是先使用药物干预,用一定量的东莨菪碱,每天注射1次,或隔日注射1次,总共用3~5次。目的是抑制大脑皮层的过度兴奋,使其在睡眠、休息过程中恢复机体平衡系统,打断患者的强迫上网行为;之后就是“立”,主要应用心理疏导、中医耳针、中药理疗、外出参观旅游等手段。根据各位患者自身的具体情况,总疗程为10~15天。在首批接受治疗的6例患者中,根据出院时的检测情况和出院后2周的随访情况分析,他们中大部分基本戒除了网瘾,极个别虽然一时无法完全断除上网的嗜好,但能够遵守医嘱控制上网时间,效果较理想。而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依赖治疗中心则采取了药物治疗加心理治疗的方法。该中心主任陶然对网瘾的主张有两点:一是网络过度使用是一种病,二是网络过度使用必须用药物治疗。他们把网瘾患者分为网迷、中度的网络过度使用症和重度的网络过度使用综合征三类。对于重度的网络过度使用患者,单靠心理治疗是不够的,必须采取药物治疗为主、心理治疗为辅的方法。其中药物治疗是中西医结合,中药为枸杞子、酸枣等配方,而西药则主要为调节大脑分泌的精神类药。进入中心后,医生会根据对患者的测评和主观评价,决定治疗手段和日治疗次数,然后辅之以物理治疗(多功能心理平衡仪)和心理治疗。从目前已治愈的20个病例看,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网络过度使用的住院治疗对与已出现心理障碍、精神症状及人格改变等网络过度使用患者必要时需要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是以个体化、综合性为特点的多学科合作的治疗模式,是个体化、分阶段、全方位的治疗。个体化治疗主要是根据每个患者所处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受教育程度、成长背景、家庭环境,制订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分阶段主要是根据患者住院期间分别处于适应期、恢复期、巩固期的不同阶段逐步进行心理及药物的治疗。全方位治疗是指包括心理、药物及物理治疗在内,与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使患者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治疗。678910111213141516

预防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要未雨绸缪,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预防青少年网络成瘾综合征的发生,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关怀。

社会治理(1)建设青少年网站。当前,可建立专门为青少年服务的网站,通过服务来吸引青少年的“眼球”。这种网站的特色应旗帜鲜明、积极向上。如果能很好地利用现有网站,就可以有效地整合网络资源,节约教育成本,增强教育成效。

(2)在网络上宣传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秀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我们对青少年一代的要求。互联网是一个多种文化相互冲突与整合的世界,我们既要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人类社会的优秀文化成果,又要增强青少年的“免疫力”,消除网络上西方意识形态的无形渗透,这是网络时代青少年工作者的一个重要任务。

(3)构建网络伦理的理论和实践规范体系。网络伦理,是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专门领域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源于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体系,又有别于现实道德。我们应加强对网络伦理规范的研究和探讨,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衣物和责任,以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构建和规范网络伦理,为青少年进入网络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

(4)推动网络立法工作。应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中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惩治条款,推动网络立法工作。同时必须加强青少年的网络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力。

(5)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互动的教育网络系统。就家庭而言,家长应熟悉电脑和网路,了解孩子常访问的网站和上网习惯,用成年人的经验帮助孩子离开网上垃圾;就学校而言,应建立一支能适应网络时代教育需要的教育者队伍;从社会来看,应加强对网络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只有三者共同努力,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预防网络成瘾的发生。

学校教育必须从根本入手,从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入手。以良好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为总体目标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在这一问题上发挥作用。

(1)调整教育目标。要努力建构建立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之上的包括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等在内的综合目标体系;其中尊重和满足学生的人格发展要求,培养健全人格是基础和核心。

(2)改革教育内容。加大人生观教育力度;强化生命教育;填补挫折教育和悲伤教育的空白;加强责任意识教育;

(3)优化心理环境。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青少年社会交往能力;培养青少年的成功意识;教会青少年自我调节的方法和技巧。

家庭关怀(1)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亲子沟通质量的好坏,往往决定着孩子成长的道路。良好的亲子关系有助于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2)建立科学的父母养育方式。研究表明青少年网络成瘾和家庭教育方式密切相关,父母养育方式影响孩子的人格形成。

(3)完善家庭功能和社会支持。研究发现网络成瘾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常常出现“父亲功能”缺失或不足的现象,网络成瘾青少年体验到的社会支持较低。所以,尽可能的改善家庭关系,完善家庭功能,提高其他社会角色(如学校、政府等)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支持力度,对于预防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发生是有益的。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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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师级
网络过度使用也称为病理性网络使用或网络成瘾,是指由于过度使用网络而导致明显的社会、心理损害的一种现象。
202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