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指伤寒一经病证未解,而另一经证候又见者。《伤寒论》中有太阳阳明并病和太阳少阳并病两种。
概念指伤寒一经病证未解,而另一经证候又见者。
解读1、太阳阳明并病:指初病太阳,发汗不及,不仅太阳病不解,且致病邪入里化热,出现阳明病证者。
2、太阳少阳并病:指太阳表邪不解,而邪热初入少阳者。
中医应用二阳并病的治疗
1、太阳阳明并病:《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治当先用小汗之剂如麻黄桂枝各半汤解表,表解再用清下之剂如小承气汤清里。
2、太阳少阳并病:《伤寒论·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同篇:“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治疗可用针刺大椎解太阳之表、刺肺俞解肌清肺、刺肝俞泄太阳之热。也可用小柴胡汤清解表邪、疏泄里热。
后世人总结出《伤寒论》对并病合病的五种治疗原则:一为突出治其主证而不问其余。如主证既除,则所伴是次要之证,亦得悉解。上面所举阳明病主用小柴胡汤两例,及合病条用麻黄汤,白虎汤等是。二为治其主证而宜兼顾其次者,如桂枝人参汤证,用理中以温中为主,而加一味桂枝后下以解表。三为合并之病,权衡其轻重相等,则同治之法,自无孰轻孰重之殊。如柴胡桂枝汤双解太少之邪,麻黄附子甘草汤温阳解表,以治少阴阳虚而兼表证皆是。四是合并病有轻重缓急之分,则治法自有先后缓急之异。如“先与四逆汤,后与桂枝汤”(参见91条、372条)等条,可以体会其意。五为合并之病,一般有先治原发病,后治续发病者,如“阳明病,脉迟,……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208条)此与下“宜桂枝汤”(234条)脉证相同,有“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106条)之义,亦是合病并病治法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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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济 - 副主任医师 - 北京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