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微信遗嘱"服务意外走红。从数字遗嘱到数字遗产,互联网时代的身后事该如何处理?
文/记者 赵天宇 图文编辑/陈永杰
新媒体编辑/陈炫之
"亲爱的,感谢你这么多年的陪伴,风风雨雨我们一起走过。没能给你带来别人羡慕的幸福,但有你的每一天都很幸福!"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很多人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也对生死也有了更多感悟,甚至连遗嘱也不再是冰冷纸张,而是有了数字化的全新呈现形式。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微信遗嘱"服务,首次实现了"数字遗嘱"功能。
▲一位网友在中华遗嘱库微信公众号上留下的"微信遗嘱"服务(图片来自网络)
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的 "微信遗嘱"开通半个多月以来,留言的用户已经超过了5000人,受到了网络的追捧和热议。实际上,从"数字遗产" 到"数字遗嘱",随着科技的发展,实物数字化的趋势也愈发明朗。如何在"虚拟"与"真实"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整个社会未来必须面对的问题。
"微信遗嘱"不涉及房产、财产分配
很多网友表示,"疫情让人明白,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害怕自己什么都来不及安排好就这样走了,那些还没说出口的话再也没机会说出来,所以立微信遗嘱,让自己多几分安心和释然。"越来越多的人表示立了遗嘱起到了治愈的效果,线上操作也很方便,更能敞开心扉。
"遗嘱""遗书"向来是处理"身后事"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是一种对家人的嘱托,对后人的寄语。新冠疫情来袭,遗嘱的线上资讯和预约量较平日都出现了"暴增",也正是基于疫情特殊时期人们的需求,中华遗嘱库在疫情期间开通了"微信遗嘱"小程序。
据悉,在这个小程序中,用户可以用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创建"幸福留言",且流言不限方式,不限次数,但一些项目会收费。在传递方式上,用户可以选择"邮件寄送""快递寄送""宣读仪式"三种传递方式,中华遗嘱库会按照用户约定时间将留言寄送给留言对象。
搜索到微信公众号"中华遗嘱库"以后,记者很快就找到了留言小程序,点开程序以后,印有中华遗嘱库红章的的留言板上,显示最多可以留言3000字,还可以添加多张照片,不过,添加照片越多,收取的相应费用也就越高。留言生成以后,还需要具体选择发送方式、递送日期和寄送方式等内容。
▲中华遗嘱库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微信遗嘱"服务,首次实现了"数字遗嘱"功能(图片来自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微信遗嘱"不具有遗嘱的法律效力,仅仅表达对家人的叮咛和嘱托。记者在留言板的的提交按钮上方,看到了这样的提示"本留言不作为法律意义的遗嘱"。
而中华遗嘱库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如需对财产进行有法律效力的分配,可以在中华遗嘱库留一份正式的遗嘱。"
▲微信遗嘱的部分功能需要收费(图片来自网络)
对此,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思翔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遗嘱的形式和特殊形式下的要求,主要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录音遗嘱这五种"对于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要求在订立的同时,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人在场进行见证。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法律上并没有"网络遗嘱"这种遗嘱方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遗嘱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对家人的嘱托,对后人的寄语。基于疫情时期人们的这种需求,中华遗嘱库推出的"微信遗嘱"服务实际是一种"情感遗嘱",主要是用来传递亲人、朋友间的叮咛和嘱托,不作为法律意义的遗嘱。对于涉及财产内容的遗嘱,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
思翔律师同时表示,这类遗嘱形式虽然于法律无依据,但是于情理可理解,法律规范往往滞后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他认为在社会热点的催生下,未来立法者会关注和进一步研究科技时代的新型遗嘱形式,在系统把控法律风险和条文前后一致性的前提下,尽快启动相关内容的立法工作。
其实,拓宽"微信遗嘱"的功能也并非痴人说梦,相反的是,它已经具备一定条件和参考依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作出修改,明确可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包括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的信息。这也意味着,从今年5月开始,微信遗嘱即便不具备直接分配财产的功能,也可以作为分配财产的证据。
难以继承的尴尬
如果说微信的"数字遗嘱"尚且只有服务功能,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比"数字遗嘱"更为尴尬的则是"数字遗产",它一直游走在一个灰色地带。
早在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保存数字遗产宪章》中给出了明确答案:数字遗产包含文化、教育、科学、管理信息和技术、法律、医学,以及其他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或从现有的类似模式转换成数字形式的信息。
具体到现实生活当中,数字遗产也并非一概而论。它可以分成物质和精神两类。物质数字遗产指的是跟钱直接挂钩的,比如支付宝余额、微信钱包里的金额、甚至是游戏账号里充值的金额等。而精神类的则是社交帐号、网络云盘上的个人文件等。
▲"数字遗产"一直游走在一个灰色地带(图片来自网络)
但现实情况却是,如果说对于物质数字遗产的继承尚有讨论的余地,对于精神类遗产的处理,目前处在尚无定论阶段,既没有公司做出允许完全继承的规定,相关法律方面,也找不到明确的依据。
以微信、支付宝、qq这三大使用率最高的软件为例,记者注意到:QQ号码在注册之初就明确声明所有权属于腾讯,并且初始的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或者转让;微信也有类似的规定,并特别强调用户只获得使用权;支付宝则明确规定,账号不能被继承,但账号内的财产可依法继承,需要按指引准备相关证明给支付宝运营者,但"只要账户里有余额,花呗、借呗里还有欠款,支付宝账号就不会被注销。"
但是对那些想要继承亲人账号的人而言,最大的障碍其实是没法获取密码。没有密码就无法登录,供应商既不会告诉非账户用户密码,也不支持亲友进行"过户"继承,却有可能对长期不使用的账号进行"回收"。
▲在英、美、瑞士等国家,已有专门的公司帮助人们处理数字遗产(图片来自网络)
实际上,几乎所有互联网账号都设置了"收回权利":例如QQ规定如果用户3个月没有登录,其QQ号就可能被自动注销,号码归公司所有;新浪微博尽管允许继承去世博主的微博,但也同样强调,90日内未实际使用的,微博运营方有权收回或者停止服务;就连这两年新晋火热的抖音平台也做出了这样的规定"超过2个月未登陆,公司有权随时收回"。
对比国内,在这方面,西方国家已经开始进行一些尝试性的探索,例如在英、美、瑞士等国家,已有专门的公司帮助人们处理数字遗产。谷歌在2013年就首先开始支持用户选择数字遗产继承人;2017年5月,世界著名游戏公司暴雪宣布了一项新政策:当玩家去世后,账号所有权可以由他人继承。
一些企业更是敏锐地嗅到了数字遗产背后的商机,提供与之相关的存储服务,用户可以将账号密码储存并指定继承人,甚至还有专门帮助破解已故亲友账号的黑客,尽管这看起来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推动继承还是划清界限?
2019年5月,新浪微博发布Q1财报日活跃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03亿;微信用户数量更是达到惊人的11.12亿,同比增长6.9%;支付宝用户也超过了10亿人。
《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也显示,与老年人群体相比,90后立遗嘱人群给遗嘱增加了更加丰富的财产类型。除了房产、银行存款、股票账号等,还包括了支付宝、微信、QQ、游戏账号等内容,而这些虚拟财产是"90后"遗嘱中常见的财产类型。
既然无法真正意义上的继承,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倘若用户去世,这些庞大的数据又该如何处理呢?
按照《继承法》,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比方网络理财、余额宝以及作品版权、游戏币等,应当能够继承。而电子邮箱、微信、微博外交、游戏账号等网络资产,由于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都是私密性的,归于用户的隐私,不能够继承。
实际上,不仅在中国,纵观世界范围内,"法律"与"情感"一直是一对相互矛盾的存在。仅就数字遗产而言,亲人或者朋友继承数字遗产可能仅仅出于寄托感情的因素,但互联网公司一旦开放相关信息,不仅给自身加大了工作量,也很有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甚至存在被不法份子利用的可能。
因此,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平就建议,尽量在保障用户隐私和家属情感诉求之间取得平衡"社交账户包含大量个人及相关联系人的隐私,而隐私权受宪法保护,司法上优先于家属提出的诉求。从情感价值来说,账户遗产是家属寄托哀思的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强调,在新业态、新形势的信息化社会,对于"财产"的理解,应该重新思考一下。例如很多QQ号码、手机号码可以进行高价交易,很多账号依附了不少使用者的权益,说明本身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吕艳滨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必然具备继承或者转让的合理性,再用传统遗产概念去套用它,恐怕已经不太适用了。
▲美国78岁的小说家安德鲁·卡普兰创造一个虚拟的自己,让他的家人在他离开后通过移动设备或亚马逊的Alexa等语音计算平台与他互动(图片来自网络)
也有观点认为,应该分清"数字遗产"和"遗产"的概念,避免混淆视听。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特邀专家委员刘德良告诉记者,在他看来,诸如QQ号码、支付宝账号等,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是用户与运营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凭证",服务主体去世以后,服务也就随即停止,这与所谓的"遗产"是两种不同概念,后者是实实在在的财产。
"隐私也可以算做财产吗?隐私可以随便被继承吗?财产继承需要遗嘱或是法律约束,但如果当事人还健在,我想大部分人并不愿意别人继承自己的隐私吧?"刘德良说,解决好数字遗产的问题,就要分清隐私和遗产的不同概念,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办法解决,社会上更不应该有炒作的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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