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层叠置定律(law of tectonic layer superposition)是指在地壳发展过程中,较晚发展阶段的后成构造层,必然叠加在较早发展阶段的先成构造层之上的排序方式。如地台构造层一般叠加在地槽构造层及(或)前地槽构造层之上,如此类推。
简介构造层叠置定律(law of tectonic layer superposition)是指在无后期构造改造的情况下,后生构造层一般会叠加在早期构造层之上。
实例浙粤地穹系于元古代进入地槽阶段,中泥盆世进入地台阶段,晚三叠世进入地洼阶段。晚古生代主要为由化州至英德及东莞至蕉岭两个台隆以及其间的台陷组成,在这两个台隆上可见到上三叠统与震旦系不整合,其间的台陷内则广布晚古生代地层。地洼构造层叠置在地槽或地台构造层的台隆、台陷之上。如著名的茂名第三纪油页岩褐煤盆地即叠置于化州-英德台隆的西南端。1
构造层异常叠置发展较先的构造层叠覆在较后的构造层之上的现象,称构造层异常叠置。例如,地台构造层被一些由地槽型沉积建造组成的地层所覆盖。例如,塔里木地洼区。2
构造层越序叠置构造层发育不全,造成某一或某些构造层缺失的现象,称构造层越序叠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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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国 - 副教授 - 中国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