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准备性原则,就是根据学生原有的准备状态进行新的教学。在我国教育心理学中又称为“量力性原则”或“可接受性原则”。运用准备性原则,首先要确定学生的准备状态,其次要根据学生的准备状态进行教学。关于准备性原则,目前迫切需要进行三类研究。
定义所谓准备性原则,就是根据学生原有的准备状态进行新的教学。在我国教育心理学中又称为“量力性原则”或“可接受性原则”。准备状态,是指学生在进行新的学习时,他原有的知识水平和原有的心理发展水平对新的学习的适合性。这里的适合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学生的准备应保证他们在新的学习中可能成功;第二,学生的准备应保证他们学习时所消耗的时间和精力“经济而合理”。
有效地获得学科知识和提高认知能力,只能循序渐进,不宜跳跃。教学好比旅行,旅行前必须知道目的地和出发点,教学前也必须明确教学目标(即新的学习是什么)和学生的原有准备状态。学生的原有准备状态是新的教学的出发点。
运用运用准备性原则,首先要确定学生的准备状态,即了解学生的知识准备和认知发展准备。一般来说,教师的经验,虽然有助于确定学生的准备状态,但其客观性往往受到教师主观判断的影响。最好借助多种多样的科学的测量手段,以便较准确地鉴别和诊断学生原有的准备状态,并促使教学科学化。运用准备性原则,还意味着根据学生的准备状态进行教学。
研究目前迫切需要进行下述三类研究:第一类研究应能查明,哪种教材或其中的哪些部分在一个年龄阶段不能有效学习,但在另一个年龄阶段却能有效学习;第二类研究应能做到,考虑了一般的和特殊的准备因素,从而提高了学习成绩;第三类研究涉及教学方法与策略的改进,这种研究应显示出,由于改进了教学方法与策略,使通常在较低年龄阶段不能学习的困难学科或其中的某些部分,变得不用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进行有效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