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它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解剖位置等特性,将疾病分门别类,使其成为一个有序的组合,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仍保留了ICD的简称,并被统称为ICD-10。1
系统收录了疾病记录近26000多条,内容全面准确,涵盖医院所有科别的各种疾病,是国内目前最完备的,最新的ICD-10专用编码查询数据库系统,主要包括ICD-10编码,手术码,疾病名称,拼音码。支持疾病、类别的双向查询,拼音与汉字模糊查询等,2.0版新增,新增中英文对照查询,查询功能更方便。本身为小型数据库,可以自己开发出更多功能。同时系统支持将数据库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ACCESS可以直接调用,可以挂接或者转换成其它各种数据库。功能上比注册后的光盘版本少一些。如:疾病分类数量(非注册版本仅有几千余条,注册版本有2万多条)、打印功能、二次开发更改设计功能和部分新增功能。2
对比区别ICD-9与ICD-10区别:首先,分类的名称由“国际疾病分类”改为“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全书由二卷改为三卷。增加了分类章节,扩大了核心内容,由原来的l7章变为2l章。涉及免疫机制的某些疾病,各章的排列顺序做了适当的调整。其次,ICD-10首次引用了字母编目,由原来的“纯数字编码”改为“字母和数字的混合编码”。ICD-10另一个革新是在某些章接近末尾的类目设立操作后的疾病。再次,ICD-9每章开头的不包括“注释”,在ICD-10扩展用于解释各章的某些内容。ICD-10中将星号信息归纳为82个单纯星号的三位数类目中数供选择使用。
发展历史
ICD已有110年的发展历史,早在 1891年为了对死亡进行统一登记,国际统计研究所组织了一个对死亡原因分类的委员会进行工作,1893年 该委员会主席Jacques Bertillon提出了一个分类方法《国际死亡原因编目》,此即为第一版。以后基本上为10年修订一次。1940年第6次修订版由世界卫生组织承担该工作,首次引入了疾病分类,并强调继续保持用病因分类的哲学思想。1994年在日内瓦第10次修改版本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就是全球通用的 ICD-10。2010年WHO发布了最新的ICD-10更新版本。
本地化
WHO只提供4位编码的ICD-10。各国在引用的时候可以添加附加码来增加疾病数量。澳大利亚于1998年发布了首部5位编码的ICD-10AM。接着加拿大在2000年,法国在05年,泰国在07年,韩国在08年都出了自己的本地化修改版本。美国将在13年10月正式启用6位编码的ICD-10。
根据WHO的规定,各国的本地化版本都可以对照转换成标准的ICD-10编码以便国际间交流。
ICD-11 Beta版和ICD-10分类体系的比较。1 系统架构的差异
分类单元的定义模式: ICD 的每一章、节或分类均可称为一个 ICD 分类单元。与 ICD-10及更早的版本相比,ICD-11 本质的变化是改变了分类单元的定义模式。 ICD-10 延续了传统的列表式结构,它未对各分类单元给予明确定义,往往通过标注包括、不包括或其他说明性文字对此分类单元的范畴进行描述。 每个分类单元的分类相关属性,如病因、临床表现、 部位、分类层级、包括及不包括的内容等,均隐含 于描述性文字中。 ICD-11 旨在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呈现以上属性, 从而对每个分类单元予以结构化的明确定义。其实 现途径即建立本体模型,也称为内容模型。通过定 义模型中的 13 个参数(ICD 实体名称、分类属性、文本定义、术语、身体系统或结构描述、时间属性、 亚目严重度属性、表现属性、致因属性、功能属性、 特定情况属性、治疗属性以及诊断标准)来实现 ICD 分类单元的标准化定义,从不同维度呈现各个分类 单元的内涵,并允许计算机对其进行处理[3]。以往 的 ICD 版本和标准术语集是独立开发和使用, ICD-11 内容模型中参数常自现有的标准术语集(如 SNOMED-CT 和 ICF 等)取值,它们的联合应用将 为数据报告和信息交换提供更高效的支持。
结构体系和应用范畴: ICD-10 作为疾病和死 亡的统计分类,主要适用于综合性医院,而不适用 于初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ICD-11 中提出了“基 础组件”(Foundation Component)和“线性组合” (Linearization)的概念。基础组件是所有 ICD 分类 单元的总集,包含了 ICD 的全部内容[5]。由于 ICD 分类单元具有不同的用途属性(分类属性),可以 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或分类粒度自基础组件中衍 生出不同的子集,称为线性组合[6]。ICD-11 中用于 疾病和死因统计目的的分类单元构成用于死因和 疾病统计的联合线性组合(Joint Linearization for Mortality and Morbidity Statistics,JLMMS),简称为 ICD-11-JLMMS,相当于 ICD-10 的第一卷。为了满 足不同资源配置的初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分类需求, ICD-11 又有供低资源初级医疗机构(Primary Care Low Resources Settings,PCL)和中等资源初级医疗机 构(Primary Care Intermediate Resources Settings, PCM)使用的线性组合,简称为 ICD-11-PCL 和 ICD-11- PCM。不同专科适用本的线性组合也可以通 过定义分类单元的分类属性而产生。因此,与ICD-10 相比,ICD-11的结构体系和应用范畴要大得多。
章节构成及内容的调整章节构成及标题变化 :ICD-10 分为 22 章, ICD-11 Beta 版的内容共由 27 章构成。它将原 ICD-10 中“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涉及免疫机制的 某些疾患”分列到“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免 疫系统疾患”两章,将原“精神和行为障碍”中与 性健康有关的情况分离出来单独成章,将原分类于 “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和行为障碍”中的睡眠 -觉醒疾患重组成章。为了在提供疾病或健康状况 详细描述的前提下节省分类单元容量,ICD-11 新增 了“扩展码”一章。值得指出的是,“传统医学” 作为独立章节被首次纳入国际疾病分类中。 ICD-11 Beta 版中调整了个别章节的标题名称。
内容变化 :为了使 ICD 的分类符合当今医学 科学及医学实践的发展,并且优化终端用户对疾 病分类层级结构的使用体验,ICD-11 Beta 版对 ICD-10 原有的分类结构和分类知识进行了修订 和完善,主要包括分类位置的调整、分类层次的 改变、分类单元的增加和细化以及医学术语的更 新和阐释等。
调整分类位置 : ICD 的分类单元可能存在一 个以上的分类位置。例如,肺部感染既是一种传染 性疾病,又属于呼吸系统疾病。为了满足统计分类 的需求,ICD-10 将其归类于其中的一个位置。为了 提高用户导航功能、提高查找编码的效率,ICD-11 Beta 版允许分类单元存在两个以上的分类位置,并 且通过定义主要分类位置实现ICD-11-JLMMS的统 计分类。 ICD-11 Beta版调整了原ICD-10中一些分类单 元的归属章节。ICD-10 中第 1 章为某些传染病和寄 生虫病,“某些”代表并非所有传染病均分类于此 章。
改变分类层次、增加和细化分类单元: 为了 以更友好地形式呈现ICD分类单元的内容及其之间 的关系,优化层级结构的导航功能,ICD-11 对各章 节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包括改变分类层次以 及增加和细化分类单元。例如,ICD-10 在先天性畸 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一章中以解剖部位为主要轴 心分节,ICD-11 Beta 版将此章更名为“发育异常”, 并对其分类轴心进行了调整,先按结构性发育异 常、多发性发育异常和综合征、除外基因突变的染 色体异常和以智力发育障碍为相关临床特征的情 况分为四节,再在各节内按解剖部位或临床特征进 行分类。 在与 ICD-10 的分类结构保持良好的兼容性, 并且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的原则下,ICD-11 在修订 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一章时根据ICD-10 临床修订本中本章的扩展内容增加了一些 特异性更强的损伤类型和涉及的身体部位,引入了 与骨折的临床表现、治疗和预后相关的重要分类特 征(如是否累及关节和是否涉及器官或血管损伤 等),并且对儿童常见的青枝骨折和骨骺骨折等损 伤情况给予了较多的关注。
更新和阐释医学术语 “ ICD-11 对分类单元 涉及的医学术语和概念进行了修订,如对当前国际 通用的糖尿病、中间高血糖和营养性疾患、精神和 行为障碍、循环与呼吸系统疾病和皮肤疾病等部分 的有关术语进行了更新或增补。ICD-10 仅在精神和 行为障碍一章中给出了分类单元的文本定义。为了 更好地辅助疾病分类与临床诊断,ICD-11 在线版本 中将提供分类单元的详细定义,其原则为优先采用 WHO 现行的定义,如来源于 WHO 国际分类家族成 员和 WHO 网站的定义。其次是考虑自科学团体、 NGO 网站和医学搜索引擎获得的定义。如果无法从 以上来源获得分类单元的定义,则依据规定的原则 通过病理生理学或症状体征和诊断标准创建定义。 以上定义均要求标明来源,并由专题咨询小组(Topic Advisory Groups,TAG)进行审定。同时,ICD-11 的纸质版中将提供不超过100 字的简要定义。
编码框架和形式差异编码框架: ICD-10与ICD-11均采用字母数字 编码。ICD-10 的编码框架以字母开头,以数字, 编码范围是 A00.0-Z99.9,类目容量为 2600 个。 ICD-11 的编码框架为 E1D213E4.E5E6(E7),类目编码 含有 4 位数,小数点后有两级亚目编码。框架中 E 的值域为 0-9 和 A-Z(除外 O 和 I)共 34 个值,其 中E 1代表章节,自 1 开始取值,例如 1A00 属于第 1 章、AA00 属于第 10 章;D 的值域为 A-Z(除外 O 和 I)共计 24 个值,D2采用字母使 ICD-11 的编 码可以明显区别于 ICD-10;1 的值域为 0-9,13使 用数字避免 ICD-11 的编码构成英文单词。因此, ICD-11 的编码范围是 1A00.00-ZZ9Z.ZZ,类目位 数增加 1 位,类目容量达到 269280,较 ICD-10 扩 大了 100 余倍。目前 ICD-11 Beta 版仅使用了 1A00-TF7Z。在 ICD-11 的编码中,末尾的 Y 和 Z 有特定的含义,分别代表“其他特指”和“未特指” 的残余分类。由于受编码容量的限制,在超过 240 个节的章中,亦采用 F 和 G 指示残余分类。为了保 持编码体系的稳定性,ICD-11 的每个节中均留有未 使用的编码空间,以便于今后的更新和维护。
编码形式 : 在应用ICD编码表示某个疾病或健 康状况时,有时一个编码就足以描述它的全部信 息。然而,在对复杂的疾病或健康状况进行更精细 化的描述时,就需要使用多个编码。ICD-11 提出了 几个新的概念,其编码形式也随之改变。 首先是主干码(Stem codes)和扩展码(Extension codes)的概念。主干码用来指出病人的主要健康状 况,是在特定的线性组合中可单独使用的编码;扩 展码与以往的概念不同,它不是在主干码的基础上扩展位数,而是作为独立的编码。ICD-11 为扩展码 设置了单独的章节,要求扩展码不能单独使用,而 是必须与主干码搭配使用,提供附加信息,从而更 为详实地描述复杂的疾病或健康状况。ICD-11 在疾 病信息的精细化表达方面将更具优势。 第二对概念是预组配(Pre-coordination)和后 组配(Post-coordination)。预组配是指主干码本身 包含了多个特征信息,例如 ICD-11 Beta 版(2015 年 5 月 31 日冻结版本)中,支气管和肺的鳞癌的 编码是 2D35.1,同时包含了部位和形态学的信息。 后组配是指疾病和健康状况需要多个编码来共同 描述。例如支气管和肺的复合性小细胞大细胞癌, 其主干码是 2D35.Y 其他特指的支气管和肺肿瘤, 用以提供部位信息,扩展码是 XD8Y.34 复合性小 细胞大细胞癌,用以描述形态学特点。ICD-10 一般 同时使用部位编码和形态学编码实现对肿瘤特征 的描述,在肿瘤一章中主要以部位为轴心进行分 类,仅淋巴、造血和有关组织的恶性肿瘤以组织病 理学为轴心分类。为了使分类更好地服务于肿瘤的 临床和研究,ICD-11 基于肿瘤的死亡率和发病率、 肿瘤登记以及临床报告等在一些主要肿瘤部位编 码下扩展了组织病理学分类。也就是说,ICD-11 将部分肿瘤组织病理学特点、动态及其部位整合在 一个分类单元中,以预组配的编码对肿瘤进行描 述,未实现预组配的组织病理学特点收录于第 26 章扩展码中,通过后组配的方式实现对肿瘤的描述。
由于使用 ICD-11 编码时要求在病人的健康状 况可以用一个主码来描述的情况下,不允许使用多 个编码后组配的方式进行描述,因此 ICD-11 中嵌 入了一些规则来避免这种错误和不可能的组配方 式的产生。 4 使用及修订方式的差异 ICD-11 纸质版的形式延续 ICD-10 的使用习 惯,仍然分为内容类目表、指导手册和字母顺序索 引三卷。为了提供更便捷的编码查找体验,WHO 将提供多种语言版本的 ICD-11 在线工具(即 ICD-11 beta browser),同时允许 ICD-11 通过网络 服务存取到本地软件中。因此,用户可以通过 ICD 纸质版、在线工具和本地软件三种方式使用 ICD-11。由于 ICD-11 分类单元采用内容模型的 13 个参数进行定义,因而 WHO 在其在线工具中实现 了基于这些属性进行编码的查找。 ICD 由 WHO 更新与修订委员会(URC)负责 修订,包括收集修订建议,评估修订的必要性,确 定修订方案等[9]。ICD-11 的维护首次基于网络平台 建立了面向全球的意见征集和严谨的修订评审机 制,每年对 ICD-11 的基础组件和相关线性组合进 行更新版本和差异表的发布。 相较于 ICD-10,ICD-11 的结构和内容发生了 很大的变化,它与电子病历及信息系统的结合将更 为紧密,应用领域也将更加广泛。ICD-11 预计于 2018 年完成现场测试和终修订,并提交世界卫生大会(WHA)审批。根据 1967 年 WHA 通过的“WHO 命名法规则”,我国作为 WHO 成员国有义务使用 新版本的 ICD 进行疾病和死亡的报告[10]。另外,鉴 于 ICD-11 在医学科学先进性和疾病表达精细化方 面的优势,ICD-11 的应用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学习和掌握国际疾病分类的 新进展,使我国疾病分类专业人员和卫生信息化 建设为新的疾病分类标准做好专业和技术准备,有利 于未来我国 ICD-10 到 ICD-11 的顺利过渡,并将为 疾病分类的研究与应用提供更广阔和开放性的思路。3
分类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每一特性构成了一个分类标准,形成一个分类轴心,因此ICD是一个多轴心的分类系统。
ICD分类的基础是对疾病的命名,没有名称就无法分类。但疾病又是根据他的内在本质或外部表现来命名的,因此疾病的本质和表现正是分类的依据,分类与命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当对一个特指的疾病名称赋予一个编码时,这个编码就是唯一的,且表示了特指疾病的本质和特征,以及他在分类里的上下左右联系。3
使用方法分类编码
疾病分类编码的操作方法,基本上可分为4个步骤:
(1)首先要确定主导词,相当于在图书馆中检索时所用的主导词。
(2)确定主导词后,在字母索引中(第三卷)查找编码。
(3)把查到的编码在类目表中(第一卷)核对编码,看是否正确。
(4)对于肿瘤的编码操作,由于要求有两个编码,所以要再次操作。
主导选择主导词的确定是编码操作环节中重要的一步,其选择方法有以下几条:
(1) 疾病的主导词主要由疾病诊断中的临床表现担任,常常位于诊断术语的尾部,如日光性皮炎的皮炎,子宫直肠瘘的瘘字。
(2) 疾病的病因,常常可以作为主导词。如结核性脑膜炎的结核性即为主导词。但“细菌”、“病毒”不能作为主导词,此时还应以临床表现为主导词,如细菌性肺炎,肺炎是主导词。
(3) 以人名或地名命名的疾病或综合征,可以以人名或地名为主导词,如克山病、马方综合征。
(4) “综合征”可以为主导词,但修饰词不含人名或地名,如胫前综合征。
(5) 寄生虫病的主导词要以查“侵染”。
(6) 以“病”结尾的诊断,首先按全名称查(去除明显的修饰词),如果查不到,可以将“病”作为主导词。
(7) 第l5章(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是对其并发证的分类,从时间上讲分为三个阶段:妊娠阶段的并发症,以“妊娠”为主导词;分娩阶段的并发症,以“分娩”为主导词;产后阶段的并发症,以“产褥期”为主导词。
损伤的编码:如果指出了损伤的类型。以损伤类型为主导词。如脱位、撕裂等;如果指出是砍伤、穿刺伤,属开放性伤口,以“伤口” 为主导词;如果没有指出损伤的类型, 以“损伤” 为主导词,如眼损伤。解剖部位一般不能作为主导词,但当解剖部位前有修饰词时,可以作为主导词。如马蹄型肾、游走性睾丸等。
注意事项
使用ICD一10时应注意的几点(1) ICD一10第一版使用的英文26个字母没有用U,第二版中新增U(第二十二章:用于特殊目的的编码(U00-U99)));在分类编码中注意I和o不要和阿拉伯数字1和0混淆。
(2) 星号及剑号在前,星号在事,例如:B26.1^C,02.0*;NOS为未特指,分类在9;NEC为其他(不可归类在他处)分类在8。
(3) 囊肿和息肉不是肿瘤性;高山病=高原病=高原适应不全,海拔3000米以上称高原地区;剖腹产改为宫产;齿改称为牙,臼齿改磨牙,出牙称为萌牙。
(4) 瞬间死亡,指发病后几分钟内甚至几秒钟内的死亡;猝死,指6小时以内的死亡。
(5) 第20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不能作为主要编码,但可作为第l9章(及其它章)的附加编码,来说明损伤、中毒的外因。
(6) 第2l章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不能用于国际比较或作为主要死亡编码。
意义
标准化:ICD使得疾病名称标准化、格式化。这是医学信息化、医院信息管理等临床信息系统的应用基础。
共享性:ICD使得疾病信息得到最大范围的共享,可以反映国家卫生状况,还是医学科研和教学的工具和资料。
有利于管理:ICD是医院医疗和行政管理的依据。
有利费用管理:疾病分类是医疗经费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