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形式逻辑思维(formal logic thinking)是个体抽象思维的初级发展形式,1是体现形式逻辑科学性质和思维方式的思维。其主要特点在于:撇开对象的内在矛盾及运动发展,把思维形式看作既成的、确定的,主要反映对象的抽象同一性和确定性方面。
特点形式逻辑思维既不同于坚持具体同一和灵活性与确定性相统一的“辩证思维”,也不同于坚持绝对同一而静止、孤立地认识和理解一切的“形而上学思维”。形式逻辑思维大体属于抽象思维,是人们思维发展过程中的必经环节和阶段,故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而与辩证思维并不互相排斥和绝对对立。但如将形式逻辑思维绝对化,则会陷于形而上学思维而与辩证思维相互排斥和绝对对立。 2
发展过程人的形式逻辑思维大体可以分为:初步的逻辑思维—经验型逻辑思维—理论型逻辑思维。幼儿晚期和小学低年级儿童已具有初步的逻辑推理能力。他们不仅能掌握具体的实体概念,根据感知到的事物的具体属性或功用或某些本质的属性对事物分类,而且在其所能理解的事物范围内进行呵护事物本身逻辑的判断和推理,推理的正确性、独立性、概括性和推理过程的简约性逐步提高。
形式逻辑思维在小学中高年级迅速发展,抽象概括能力日趋提高:逐渐从对事物外部特点的概括发展到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从对少数简单事物的概括发展到对复杂事物的概括。他们掌握的概念日益深刻、丰富和系统。儿童最初掌握的是转导推理和比较简单的直接推理,然后逐渐自觉掌握从一般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从特殊到特殊的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