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因素
自觉角色的出现常与下列因素有关:
①一个人在刚刚充当某一角色时,往往容易表现为自觉角色。例如,刚入伍的新兵、刚入党的新党员、刚上任的新干部等。由于刚刚充当某种角色,一个对新的行为规范还不完全适应和熟悉,因而努力克制自己,以适应新角色的要求,这样就扮演了自觉角色。
②在他人在场或他人对此角色提出了明确希望的条件下,容易出现自觉的角色。例如,当家长在家时,一个儿童的行为就常能有所约束,再如一位在众目睽睽之下指挥疏散交通堵塞的警察,他所表现的就是自觉的角色。集体活动,集体工作常有助于实现自觉角色。
③特定的环境与任务常容易使人表现出自觉角色。如一位渴望会见上级领导的人以及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人等等。
④经常的自我提醒也是实现自觉角色的重要条件。例如,一位共产党员在没有特定环境和他人不在场的条件下,经常提醒自己按照党员的要求去做,也能实现自觉的角色。一个人定期地经常地检查自己的工作,也是实现自觉角色的重要途径。1
相对概念不自觉角色
所谓不自觉的角色,是指人们在承担某一角色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充当这一角色,而只是按习惯性行为去做。一般来说,当上述的、形成自觉角色的那些原因不存在时,人们就容易形成不自觉的角色。一个人在长期充当某一角色后,就容易从自觉走向不自觉。例如,当官当久了就容易使人忽视自己的特殊角色,根据这一原理,任期制有助于增强干部的自觉性。一个人在没有他人在场、没有特定环境与任务、没有经常自我提醒的情况下,也容易仅仅按习惯行事。2
重要意义对于国家历史的经验证明,一个新事物的出现、一辈新人的成长、一种新运动的掀起,一代新王朝的建立或一个新社会的开始等等,无一能离开先驱或先锋人物的开拓活动,而自觉角色往往由先锋人物所承担,先锋人物一般都具有强烈的自觉角色意识。3
对于个人角色自觉是一种心理上的积极态度,是指人们在社会组织中担任某种职务时,能够明确认识到自身的权利、责任和行为规范,在正确掌握和认知一定的客观规律后,有计划、有目的地努力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周围的其他角色。2
角色的其它分类标准一根据角色存在形态的不同,可以将角色划分为理想角色、领悟角色和实践角色。
理想角色,亦称期望角色,是指社会团体对某一特定社会角色所设定的理想规范和公认的行为模式,或者说是 一种“应该如何”的社会观点。
领悟角色是指个体对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的理解。
实践角色是个体根据自己对角色的理解而在执行角色规范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实际行为。
标准二根据角色扮演者获得角色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角色分为先赋角色和自致角色(也称“成就角色”)。
先赋角色是指个人与身俱来或在成长过程中自然获得的、不需要努力去争取的角色,通常建立在遗传、血缘等先天的或生物的基础上。
自致角色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活而获得的角色。自致角色体现了个体的自主选择性。
标准三根据角色扮演者受角色规范制约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角色分为规定性角色和开放性角色(又称“正式角色”或者“非正式角色”)。
规定性角色或正式角色是指那些角色规范比较严格且有明确规定的角色。角色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处理各种关系的需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都有明确的规定。
开放性角色或者非正式角色是指那些没有严格的角色规范,个人可以根据自己对其地位和社会期望的理解而较自由地履行角色行为的角色。
标准四根据角色参与程度,又可以将角色从参与程度低到参与程度高分为 若干类。社会心理学家萨宾根据角色互动的参与程度,把角色分为七种类型。4
萨宾的角色参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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