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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日本米糠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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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968年3月,在日本的九州、四国等地有几十万只鸡突然死亡,主要症状是张嘴喘,头和腹部肿胀,而后死亡。经检验,发现鸡饲料中有毒,但是由于没弄清楚中毒根源,事情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追究。

1968年6月至10月,福岛县先后有4家13人患有病因不明的皮肤病而到九州大学附属医院求诊,患者症状为痤疮样皮疹伴有指甲发黑、皮肤色素沉着、眼结膜充血、眼脂过多等,疑为氯痤疮。根据家庭多发性和食用油使用的特点,初步推测与米糠油有关。九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部和县卫生部组成研究组,分为临床、流行病学和分析组开展调研。临床组在3个多月内确诊325名患者(112家),平均每户2.9个患者,证实本病有明显家庭集中性。以后全国各地逐年增多(以福岗、长崎两县最多)。到1978年12月,日本有28个县正式承认1,684名患者(包括东京都、京都郡和大阪府),到1977年已死亡30余人。

经跟踪调查,发现九州大牟田市一家粮食加工公司食用油工厂,在生产米糠油时,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在脱臭过程中使用了多氯联苯(PCBs)液体作导热油。因生产管理不善,PCBs混进了米糠油中。随着受污染的米糠油被销往各地,造成了人员的中毒生病或死亡。生产米糠油的副产品——黑油被作为家禽饲料售出,也造成大量家禽死亡。后来的研究进一步证明,多氯联苯受热生成了毒性更强的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后者同样也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日本米糠油事件是由POPs所造成的典型污染事件,在当时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造成了较大的社会恐慌。为了警示世人,避免重蹈覆辙,人们将其列为“世界八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仅仅隔了11年的1979年,在我国的台湾省同样的悲剧再次上演,即“台湾油症事件”。1

事件调查米糠油事件引起了日本卫生部门的重视,通过尸体解剖,在死者五脏和皮下脂肪中发现了多氯联苯,这是一种化学性质极为稳定的脂溶性化合物,可以通过食物链而富集于动物体内。多氯联苯被人畜食用后,多积蓄在肝脏等多脂肪的组织中,损害皮肤和肝脏,引起中毒。初期症状为眼皮肿胀,手掌出汗,全身起红疹,其后症状转为肝功能下降,全身肌肉疼痛,咳嗽不止,重者发生急性肝坏死、肝昏迷等,以至死亡。

专家从病症的家族多发性了解到食用油的使用情况,怀疑与米糠油有关。经过对患者共同食用的米糠油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九州一个食用油厂在生产米糠油时,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致使米糠油中混入了在脱臭工艺中使用的热载体多氯联苯,造成食物油污染。由于被污染了的米糠油中的黑油被用做了饲料,还造成数十万只家禽的死亡。这一事件的发生在当时震惊了世界。2

事件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初10年可以说是日本的经济复苏时期。在这个时期,日本对追赶欧美趋之若鹜,发展重工业、化学工业,跨入世界经济大国行列成为全体日本国民的兴奋点。然而,日本人在陶醉于日渐成为东方经济大国的同时,却没有多少人想到肆虐环境将带来的灭顶之灾。正是由于这种急功近利的态度,20世纪初期发生的世界8件重大公害事件中,日本就占了4件,足见日本当时环境问题的严重性。

经验教训人类应该认识到自己是幸运的,因种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天佑机缘而得以在地球的怀抱中降生,并得天独厚地在地球上生存。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平心静气地反省大自然给予的恩惠并珍重它,而是执泥于杀鸡取卵地发展经济的话,总有一天,维系我们生存的地球会土崩瓦解,那时人类的去向是现在连想象都无法预见的。

台湾油症事件20世纪70年代,米糠油成为台湾广大中下阶层食用较多的一种廉价食用油。

1979年4月初,台中县大雅乡惠明盲校有多名师生出现皮肤变黑、长出像癞蛤蟆般的疙瘩等食用油中毒症状,米糠油事件由此爆发。

惠明盲校是一家具有慈善性质的盲童学校,由于官方资助十分有限,其经费比较紧张。1979年初,有经销商主动到该校推销价廉的米糠油,学校决定采购米糠油作为学校食堂的食用油。

刚开始食用时,师生们并未察觉任何异样,甚至觉得用米糠油烹调的菜肴颇为美味。直到4月份,许多盲童的皮肤开始变黑,浑身长痘痘,又痛又痒,挤破后还有恶臭的油味。等到师生连指甲、眼眶也变黑,而且人数从10人迅速上升到100人时,皮肤科医师与校方才惊觉可能是食物中毒。

校长陈淑静当机立断,封存所有食材及油品。他一方面向政府机关请求查明原因,另一方面通过医生朋友等渠道多方探询发病原因。

几个月后,学校附近一家工厂的员工也出现类似病症。惠明盲校的总务主任通过核对学校与工厂的食材订购清单,才发现他们都向同一家食品行购买食用油——彰化油脂公司的米糠油。

台湾爆发米糠油事件,是由于米糠油在加工过程中受到一种叫做多氯联苯的有毒化学品的污染。但那时,台湾当局有关部门仍然不敢发布米糠油可能遭受污染的讯息。

直到10月份,一家日本科研机构才通过检验证实米糠油被污染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这时,受害人数已多达2025人。

亡羊补牢犹未晚

1979年发生的米糠油事件震惊了整个台湾社会,也引起了台湾当局和民间消费者组织的极大关注。由此,台湾社会开始构建日趋严密的食品安全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为确保食品安全,台湾当局随后制定并通过了《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在“卫生署”设立了食品卫生处,并于其后数年间在台湾各县、市卫生局设立了食品卫生科,大量增加了食品卫生检验人员。这一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构建,为台湾民众的食品安全创建了第一道防线。

针对食用油安全问题,台湾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严密的制度规范和应对措施。

为防止包括地沟油在内的“毒油”流入百姓餐桌,台湾环保部门对废油产生的三种来源——普通家庭、机关学校和餐饮业者——进行了分类管理。行驶于台湾大街小巷的垃圾车上安装有可以容纳废弃食用油的容器,它随时收集一般家庭和机关学校的废油。废油产生量较大的快餐业或餐厅,会被特别管控,其废油必须交由专业合法的清除公司,营业者必须登记产生多少废油量、交给谁处理或再利用等信息。

在台湾,不仅废油不能随便出售,餐饮业的厨余等也必须按照同等规定处理。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台湾的废弃物管理法的规定,不按规定清除处理废弃物等导致人体疾病,情节最严重可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除台湾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外,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力量也在食品安全尤其是食用油安全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在台湾,各种媒体竞争激烈,它们为了生存总会绞尽脑汁来挖掘各种丑闻。一旦有食品安全的线索被某家媒体的记者嗅到,他常常会穷追猛打,而其它各家媒体也会一哄而上追踪报道,这足以让制造有害、有毒食品的商家身败名裂。媒体监督厂商的同时,也会对政府部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就使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部门不敢掉以轻心。

从30多年的整体情况来看,虽然最近台湾在食品安全方面也发生过塑化剂、瘦肉精等问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