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犯罪心理结构由我国犯罪心理学专家罗大华、方强等人首先提出。是指“影响和支配一个人发生犯罪行为的种种心理因素和成份的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结合。”2
个体在犯罪行为实施前早已潜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推动作用的各种消极心理因素的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结合。其实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的部分畸形发展所致的社会心理缺陷。一种典型的犯罪心理结构,只存在于那些劣性难驯、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身上,而其中的部分因素则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他刑事犯及罪孽不深的一般违法者身上。3
特征犯罪心理结构具有驱动性、指向性、整体性、层次性、隐蔽性、稳定性和可变性的特征。1
类型一般犯罪心理结构一般犯罪心理结构,可分为显示其各种要素的地位及其相互联系的结构模式和表明各要素的层次和作用的机能模式。
不同类型犯罪心理结构不同类型犯罪心理结构,从动力上可分为需要型和情绪型犯罪心理结构;从心理成分上可分为典型的和非典型的犯罪心理结构;从稳固性上可分为稳固的和不稳固的犯罪心理结构。4
组成要素1)犯罪心理的动力结构,包括反社会意识,强烈、畸变的需要,犯罪动机,犯罪人的兴趣等;(2)犯罪心理的调节结构,包括不成熟或歪曲的自我意识,扭曲的道德意识,错误的法律意识等;(3)犯罪心理的特征结构,包括犯罪人的气质特征,消极的性格特征,与犯罪活动相适应的智能,不良的行为习惯等;(4)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包括消极、不良的心境,实施犯罪时的异常的心理状态如激情、应激状态等;(5)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无意识状态,即不自觉、未加注意、不由自主、不知不觉、模糊不清的未被意识到的状态。
上述犯罪心理结构的各要素起综合动力作用。过失犯罪心理结构与故意犯罪心理结构不同,没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意和犯罪决定,犯罪人一般没有品德的堕落,没有反社会意识,结构的形式较松散,犯罪行为发生的偶然性大,外部情境往往起重要作用,犯罪人对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结果持不希望发生的否定态度。研究犯罪心理结构.对揭示犯罪心理的特殊矛盾性和犯罪人发生犯罪行为的内部原因,在此基础上开展关于犯罪对策的心理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4
基本内容犯罪心理结构包括9项基本内容,即A项,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B项,达到难以克制程度的强烈欲求和恶习;C项,对主观上感受到的挫折和压抑的反应;D项,与某种犯罪相适应的能力和其它方面的个体条件; E项,在以上各项基础上产生的犯罪动机和犯罪决意; F项,道德感和义务感的淡漠和缺陷;G项,自制力缺乏,不顾后果,具有冲动性与冒险性;H项,自以为可能逃脱惩罚的侥幸心理; I项,一定程度的精神异常或变态心理。以上各成分以A、B两项为核心,形成了有机的统一体,辩证统一地起作用。根据各项内容还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出可能犯罪性格。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萌芽期、滋长期、成熟期,最终达到定型化和习惯化。我国另外一些犯罪心理学专家如于义池等认为犯罪心理结构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即犯罪环境(S)、犯罪心理 (O)、犯罪行为 (R)。这三个部分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有机统一体。其中犯罪心理结构又是由需要结构、动机结构、认知结构、情绪情感和意志结构以及能力结构组成,每一种心理结构在整个犯罪心理结构中又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犯罪心理结构可以向良性和恶性两个方向发展。2
三个变化阶段犯罪心理结构可分有序状态的动力结构和无序状态的潜在结构,它在形成和支配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经历潜在、恶变、衰落三个阶段的变化。(1)潜在:是不稳定、不完全的萌芽期,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呈混沌、无序状态,但有犯意发生;(2)恶变:使各种不良心理因素转变为有机而有序的状态,显得异常活跃,一遇有利机遇便会迅速形成犯罪动机,并外化为犯罪行为;(3)衰落:犯罪行为实施后,犯罪欲求得满足,常态心理恢复,犯罪心理又变得混沌、无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