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灯的功能作用
园灯一般集中设置在园林绿地的出入口广场、交通要道、园路两侧及交叉口、台阶、桥梁、建筑物周围、水景喷泉、雕塑、花坛、草坪边缘等,发挥着多种不同的功能。
1、园灯的使用功能
(1)安全防护照明。
(2)可充分发挥指示和引导游人游览路线的作用。
(3)园灯可作为道路、台阶及入口空间的界定。
(4)作业照明。
2、园灯的观赏作用
园灯由于处于特定的园林环境当中,不仅要满足照明要求,为人们夜间活动提供安全保证,更要具备较强的装饰功能和一定的观赏价值。其观赏特点在于白天园灯的造型和夜间的灯光色彩,尤其是后者。
(1)白天园灯以其造型的不拘一格,趣味十足,可成为园林景观的点缀、装饰,其优美的造型可成为富有情趣的园林景观小品。
(2)园灯还能突出组景重点,有层次地展开组景序列和勾画园林轮廓的作用。
(3)园灯还可起到强化主题,深化意境的作用。特定景物如建筑、雕塑、喷泉、桥梁等的造型需要进行园灯景观设计,以丰富园林景致,加深主题。例如日本龙门桥路灯,采用龙头造型,突出桥的主题。园灯特定的造型,与环境相协调,结合环境主题,可赋予一定意境。如某农业开发研究所庭院中的芝麻开花形园灯,象征着丰收的景象;花瓶形园灯设在草坪的一角,可引起人们对绿草、鲜花的喜爱。
(4)夜晚的园灯丰富、柔和的照明,可使园林的夜色,成为园林构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灯光的组合可强调出园林的层次感和立面上的观赏效果。特别是临水园灯,衬托着粼粼波光,别具一番风味。如杭州西湖“三潭印月”,当月明如洗,亮着的三个葫芦形石灯在湖面上便会出现灯月争辉的奇异景色。
(5)不同的灯光可丰富园林景观空间色彩,渲染和衬托景观氛围。温暖、柔和的灯光给人温馨静谧的感觉;热烈、明亮的光线则让人感觉生动、欣欣向荣。1
园灯的形式园灯不仅作为园林中的照明工具,造型精美,而且是极富情趣的园林艺术小品。其形式丰富多样,常见的有路灯、草坪灯、地灯、庭院灯、广场灯等以及其他园灯,同一园林空间中各种灯的格调应大致协调。
按照功能作用的不同,园灯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纯属引导性的照明用灯,使人循灯光指引的方向进行游览,因而在设置此种照明灯时应注意灯与灯之间的连续性;第二类是组景用灯,如在广场、建筑、花坛、水池、喷泉、瀑布以及雕塑等周围布置的园灯,特别是用彩色灯光加以辅助,则使景观比白昼更加瑰丽;第三类是特色园灯,此类园灯并不在乎有多大的照明度,而在于创造某种特定的气氛。
1、路灯
路灯是城市环境中反映道路特征的照明装置,它排列于城市广场、街道、高速公路、住宅区以及园林绿地中的主干园路旁,为夜晚交通提供照明之便。路灯在园林照明中设置最广、数量最多,在园林环境空间中作为重要的分划和引导因素,是景观设计中应该特别关注的内容。路灯主要由光源、灯具、灯柱、基座等五部分组成。由于路灯所处的环境不同,对照明方式以及灯具、灯柱和基座的造型、布置等也应提出不同的综合要求。路灯在环境的作用也反映人们的生理要求和心理需要,在以下的分类中得以体现。
(1)低位置灯柱
这种路灯所处的空间环境,表现一种亲切温馨的气氛,以较小的间距为行人照明。常设于园林地面或嵌设于建筑物入口踏步或者墙裙周围较小的环境当中。
(2)步行街路灯 灯柱的高度一般在1~4m之间,灯具造型有筒形、横向展开面形、球形和方向可控式罩灯等。这种路灯一般设置于道路的一侧,可等距离排列,也可自由布置,灯具和灯柱造型突出个性,并注重细部处理,以配合人们中近距离的观赏。
(3)停车场和干道路灯。灯柱的高度为4~12m,通常采用较强的光源和较远的距离(10~50)m。
(4)专用灯和高柱灯。专用灯指设置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空间,高度为6~10m之间的照明装置,它的照明不局限于交通路面,还包括场所中的相关设施及晚间活动场地。高柱灯也属于区域照明装置,高度一般为20~40m之间,组合了多个灯管,可代替多个路灯使用,高柱灯亮度高,光照覆盖面广,能使应用场所的各个空间获得充分的光照,起到良好的照明效果,而且占地面积小,避免了应用场所灯竿林立的杂乱现象,同时,这样做可以节省投资,具有良好的经济性。一般设置于站前的广场、大型停车场、露天体育场、大型展览场地、立交桥等地。
2、草坪灯
草坪灯是专门为草坪、花丛、小径旁而设计的灯具,造型不拘一格、独特新颖、多姿多彩,是理想的草坪点缀装饰精品。草坪灯不仅造型优美、色彩丰富,还应与周围的环境统一协调,如草坪灯经常做成绿色的蘑菇形与周围的自然花丛形成统一的园林格调。草坪灯大多较矮,安装简单、方便,并可随意调节灯具的照射角度以及光度、光色,夜晚时光线或温馨或亮丽,使园林环境变幻莫测,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种浪漫的感觉。
3、地灯
在现代园林中经常采用一种地灯,一般很隐蔽,只能看到所照之景物。此类灯多设在蹬道石阶旁和盛开的鲜花旁与草地中,也可设在公园小径、居民区散步小路、梯级照明、矮树下、旱喷泉内等地方,安排十分巧妙。地灯属加压水密型灯具,具有良好的引导性及照明特性,可安装于车辆通道、步行街。灯具以密封式设计,除了有防水防尘功能外,亦能避免水分凝结于内部,确保产品可靠和耐用。
4、其他园灯
除了以上的路灯、草坪灯和地灯以外,还有如庭园灯、广场灯、水下灯、壁灯、泛光灯、光束等多种形式灯具和光源。2
园灯艺术园灯高度与色彩的选择园灯高度的选择,主要依据环境要求计算照度,以此决定园灯的功率和灯柱的高度。首先要保证有均匀的照度,灯具布置的位置要均匀,距离要合理,园灯的高度一定要与所在空间的景物配置恰当,一般园灯高度为3m左右,而大量人流活动的空间园灯高度一般在4~6m左右,用于配景的灯,其高度灵活确定,台阶处或园林植物中可以用90cm的园林庭园灯或矮杆园灯,而且灯柱的高度与灯柱间的水平距离比例要恰当,才能形成均匀的照度,一般园林中采用的比值为:灯柱高度∶水平高度=1∶10~12。灯柱色彩的选用对于园灯造型的整体效果,甚至对于整个园林环境的气氛渲染都是非常重要的。灯柱的颜色首先要与周围环境协调,风格要一致,必须与灯罩搭配协调。常见的有黑色、白色;一些休闲、活跃的场地也可选用一些彩色的灯柱。
园灯的照明艺术园灯的照明,在于借助光(包括天然光和人工光)的性质和特点,通过利用各种照明方式和不同的表现手段,有效地构筑空间环境的视觉艺术效果,在特定空间中,创造和渲染环境,增强艺术氛围,使环境更加符合人们的心理和生理需求。使用不同的光照,能改善环境空间的比例、限定环境的路线、增加环境的空间层次、明确空间导向,强调空间中心等。不仅如此,在现代园灯照明设计中,照明还具有装饰美化环境的作用。表现在创造环境的形与色,并使之融为一体,使各种光效应产生韵律美。
园灯的场地选择喷水池、雕像、入口、广场、花坛、亭台楼阁等局部、重点的照明,要创造不同的环境气氛,形成夜景中的高潮。园林广场空间常用有足够高度和照度、装饰性强的柱子灯,广场地面可预埋地灯,树下预埋小型聚光灯;入口、雕像、亭台楼阁除了"张灯结彩",还常以大型聚光灯照射,游乐场所、商场以霓虹灯招徕顾客;喷水池有专用的水下灯;古典园林用宫灯、走马灯、孔明灯、石灯笼等。其中一部分是固定设施,一部分是节假日临时设施,以达到五彩缤纷、灯红酒绿的效果。园林供电管网设计,要预留接线点,预留耗电量。
除了"点"、"线"上的灯,为了游人休憩和管理上的需要,绿地各处还要保持一定的照度,这是"面"上的照明。间距因地形起伏的程度、树丛的疏密开朗有所不同。作为估计大致每亩地1盏灯,达到朦胧的照度、约为道路上的1/5即可。
选择园灯,在重要近观的场所,造型可稍复杂、堂皇,并以多个组合灯头提高亮度及气势;在"面"上,造型宜简洁大方,配光曲线合理,以创造休憩环境并力求效率。一般园林柱子灯高3-5米,正处于一般灌木之上、乔木之下的空间.广场、入口等处可稍高,7-11米。足灯型(草坪灯、花坛灯)不耀眼、照射效果也好,但易损坏,多在宾馆房地产开发等专用绿地和公共绿地的封闭空间中使用,其灯具设计有模仿自然,也有简洁抽象的现代造型。
扩展阅读白天,园林景观是在阳光照射下形成的。夜晚,除月色外,园林景观则要由精心布置的照明来呈现。月色如昼,夜色往往是美妙动人的。宋代诗人苏轼写海棠诗: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朦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有了自然的月光,再加上高烛闪烁,园景更为多情。近处灯光照耀下的花卉、树丛、人影、地面纹样,和远处的建筑、林冠天际线,所形成可见的园林空间的景观和范围,与白天不同。照明本身对园景的形成也有很大影响。强烈、多彩的灯光会使整个环境热烈活泼起来,局部而又柔和的照明又会使人感到亲切而富有私密感,暖色光使人感到和睦温暖,冷色光使人清静生畏。因此,可以说园灯的规划布点和选择设计,是糅合着光影艺术的第二次景观设计,而不局限"灯"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