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核心理论的由来
济活动的快速分散化促使城市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分散型多中心演化,部分郊区已经成长为能够与城市中心相对独立的郊区中心,单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框架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多中心化的城市地域,因此多中心城市理论就产生了。
多核心理论是城市地域结构3个基本理论之一。
1933年麦肯齐(R.D.Mckenzie)最先提出了多中心理论,该理论强调,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中会出现多个商业中心,其中一个主要商业区为城市的核心,其余为次核心。这些核心不断地发挥着成长中心的作用,直到城市的中间地带被完全扩充为止。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新的极核中心又会产生。多中心理论也是基于地租理论,但它认为城市内土地并不是均质的,所以各种功能区的面积大小不同,空间布局具有较大的弹性。
1945年,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n),通过对美国大 部分城市的研究,对多中心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
20世纪90年代,克鲁格曼建立了多中心城市空间自组织模型一边缘城市 模型。据此模型得出结论:在任何满足该模型假设的城市中,无论商业活动沿地域分布的初始状态如何,都会自发地组织成为一个具有多个截然分开的商业中心的形态格局。而且对于满足假设的许多城市来说,商业活动沿地域的任何初始分布不但会演化成一个具有多个商业中心的形态格局,而且会演化成这样的形态格局,商业中心在其间大体上呈均匀分布,相互间具有一特征性的距离,该距离因模型的细节和参数而异。商业活动的初始分布越均匀,其最终的间隔距离也越均匀。1
影响城市中心空间结构的基本原则有些活动要求设施位于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地区,如工厂需要大量的水源;
有些活动受益于位置的相互接近,如工厂与工人住宅区:
有些活动对其他活动容易产生对抗或消极影响,应当避免同时存在:
有些活动因负担不起理想场所的费用而不得不布置在很不合适的地方,如仓库被布置在城市边缘地区。
在这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再加上历史遗留习惯的影响和局部地区的特征,形成了地域空间的分化,从而形成了各自的核心。因此城市并不是由单一中心而是有多个中心构成。多核心城市理论比同心圆理论更接近实际,考虑到城市地域发展的多元结构,但是对多核心之间的职能联系讨论的比较少,尤其是没有深入分析不同核心之间的等级差别和城市总体发展中的地位,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意义多中心空间结构支持者认为,与单中心空间结构相比,多中心将吸引就业机会远离拥挤的城市中心,而家庭和企业总是周期性地通过空间位置的调整来实现居住一就业的平衡,从而使交通总量降低并且分散在更广的区域里,达到缩短通勤距离和通勤时间的目的。
朱利阿诺(Giul iano)和斯莫尔(Small)也指出,一个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具有缩短通勤时间的潜力。陈雪明对南加州地区的研究也证明了类似的观点。
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学者也开始从空间结构的视角对城市交通问题进行探讨。邓毛颖等对广州的研究发现,随着城市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的转变,中心城区的交通吸引量比重明显下降,而新城区的交通吸引量明显上升。万霞、陈峻和王炜则对国内17个城市小汽车出行时耗进行了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也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城市,面对单中心带来的交通拥挤、人口高度密集、环境容量紧张等困境,在最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中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多中心城市空间格局的设想,希望通过新城建设,在市域范围内构建多中心城市(镇)结构,来缓解单一中心所导 致的交通拥挤等大城市病。
哈里斯和马尔曼提出的多核心理论图:1、中心商务区(CBD)
位于城市内交通最便利的地方,但它不一定处于城市的几何中心,商品零售业、办公机构与行政机关靠近CBD.
2.批发业和轻工业地区,靠近市外交通机构的焦点,集中在铁道沿线,与中心商务地区毗邻。
3.重工业地区
由于这个地区需要广大的场地和发达的交通机构,所以位于建成区的边缘地区,或原来建成区的周边地区。
4.住宅地区
高收人住宅地区位于排水良好的高地,又远离噪音、污染及铁道。低收人住宅地区位于工厂及铁道附近,同时,低收入者进人市中心地区古老的住宅地区。
5.小核心地区。
文化中心(如大学)、公园和运动场周围能形成高收人住宅地区。有时卫星商业区及小的工业地区也构成住宅地区的中心。
6.近郊地区及卫星城市
在近郊能形成住宅地区和工业地区。由于汽车和近郊交通设施的发达,郊区化不断拓展。卫星城市脱离中心城市,由于通勤者少,与近郊有区别。
综上所述,在美国各城市中心商务地区多个核心发达,形成若干个有特色的地区。哈里斯和厄尔曼显示的土地利用类型,仅仅表示一个实例,由于核心的数量和位置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所以每个城市不同。同心圆模式、扇形模式、多核心模式不是相反的模式。后两个模式可以看作为是修正同心圆的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主要差异就是在成长过程中,其核心是一个还是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