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意义
地名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家信息化体系中,地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点和桥梁,在信息传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家自然资源、社会管理与地理空间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名信息与经济活动、社会管理、科学研究、国防建设和群众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内政外交、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的现代管理和服务活动,都需要地名信息的支持和服务。
地名作为人民群众最常使用的空间地理信息,具有信息量大、类型结构复杂、空间性强、动态变化大等特点,既具有相对稳定性,又具有相当的变动性。特别是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数量逐步增多,城市建设规模逐渐扩大,新生地名大量涌现,旧有地名变更频繁。
依托计算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地名信息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管理对地名信息服务需求最灵敏、最有效的形式,也是现代化地名管理必不可少的支持手段。中国的地名管理和服务必须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把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作为最重要的任务。1
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第一段第一段2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
1.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2.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1)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
(2)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3)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
(1)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
(2)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地区辖特区
(3)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3.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予其他行政区划。
4.凡是未经批准,不是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单列区、县级单位,代码的第三层即后两位必须设置为以91开始按顺序往下编制。
第二段第二段的3位代码执行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表示镇(民族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表示乡(民族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5.600-699表示开发区等非法定单位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6.999表示省、地、区(县)本级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编写。
第三段第三段由5位数字组成,表示地名属性类别,执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
第四段第四段为6位数字,表示附加码,具体代码段为000000-999999,用以区分同一类别并且是同一行政区的地名并进行排序,如果前13位编码可以确定此地名的一性,则第四段代码用000000表示。
我国现状中国将在国家、省、地、县四级地名管理部门,建立具有电子地图功能,包含地名、区划、界线信息的基础地名数据库,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据了解,当前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初步完成了省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其它21个省(区、市)已经启动省内各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在全国335个地级行政单位中,已有121个建立了本级地名数据库;在全国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中,已有913个建立了县级地名数据库。沈阳、南京、长沙、重庆、朝阳等城市还开通了地名查询和电话问路热线服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