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频率是无线通信数据载体,是无线网络建设与发展的必备条件。频率分配是指无线电业务划分及频段规划方案完成后,国家主管部门确定指定区域和制定条件下的使用者的过程,频率分配方式有管理机构进行支配和公开市场拍卖两种手段1。
波段雷达波段代表的是发射的电磁波频率(波长)范围,非相控阵单雷达条件下,高频(短波长)的波段一般定位更准确,但作用范围短;低频(长波)的波段作用范围远,发现目标距离大。
S波段雷达一般作为中距离的警戒雷达和跟踪雷达。
X波段雷达一般作为短距离的火控雷达。
分配的主要方式从全球范围来看,由于各国无线电通信业务发展的状况、运营格局、市场开发程度以及经济文化、法律制度等不尽相同,各国采取的分配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方式也各有差异。
目前,国际上分配频率资源的方式主要有:
1、政府直接指配频率资源
采取政府直接指配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原因: 1) 电信运营商数量少。例如,在3G 许可证发放中,欧洲小国,如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等,由于其领土面积非常小,只有一家电信运营商,因此只能采用直接指配的方式; 泰国则将频率许可证直接指配给传统的运营商( TOT 和CAT) ,另外几张许可证仍要通过竞争的形式发放。2) 应急抢险救灾等非赢利组织和公益活动所需使用的频率通常也只能通过政府直接指配。3) 为引导新业务的发展。从欧美国家制定频率指配政策的经验来看,通常政府对频谱管理的积极作为将有助于该国通讯传播产业与传播新兴业务的发展。
2、以市场机制分配频率资源
在无线通信领域,希望进入市场的竞争者不断增多,然而频率资源却十分有限。为了在频率资源的分配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无线通信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许多国家便纷纷采取了拍卖和评选等以市场机制分配频率资源的方式。主要包括:拍卖、评审、评审+ 拍卖( 招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