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混合列车是指客车与货车合并编组(包括货物列车中编挂乘坐旅客车辆10辆及其以上)运行的列车。
根据列车运行区段的行车条件及季节变化情况,混合列车编组有的是客车在前部靠机车编挂,货车在后部;又有的是货车在前部而客车在后部;还有的客车前后均编有货车。
混合列车一般是在列车运行对数不多,客货运量相对较小的区段开行。这样将列车混合编组,既能输送旅客,又能拉运货物,两者兼顾,其主要目的是,在能够适应于当地人民生产发展、生活需求的同时,也更好地提高了铁路运输经济效益。
混合列车在接发列车时,按客运列车办理。
开行混合列车时,由于列车中编入客运车底的同时,又编入了货车车辆(车组)及随车装载的各种货物,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和行车安全,对混合列车的编组、隔离、限制等方面,也就相应地提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及要求。2
编挂限制1.混合列车禁止编挂下列车辆:
(1)装载爆炸品的车辆;
(2)装载剧毒气体的车辆;
(3)装载放射性物品的车辆;
(4)装载“707”一、二级的车辆;
(5)装载压缩气体的车辆;
(6)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
2.混合列车禁止超长、超重。
3.严禁带有乘坐旅客的车辆进行与其他车辆移动目的的调车作业。
4.货车有手闸的一端一律不得与带风挡的客车直接连结(50 t棚车及改为小手闸台的60 t棚车除外)。
5.编挂装载恶臭货物(如氨水、畜骨、内脏等)车辆及敞车装载生石灰时,须挂于乘坐旅客的车辆之后,并不得少于4辆车隔离。
6.编挂装载高出车帮易于窜动的原木、电杆、钢轨及平装的方木、坑木、钢板、钢材等货车时,与乘坐旅客的车辆至少隔离1辆。
7.编挂装载碎煤、煤粉、碎石、砂子等在列车运行中易引起扬尘、污染空气及影响客车卫生的货车,也必须挂于客车之后。2
行车组织1.混合列车必须派客运乘务组值乘。
2.客车编入混合列车时,应连挂一起。客车编挂位置应便于旅客乘降;但在取暖期间(除设有独立取暖设施外),客车应紧靠机次挂于列车前部。
3.客车与机车、货车的连结处,由检车人员负责将钩锁销与钩提杆分解,有渡板时将渡板吊起。由列车员负责将客车与机车、货车连接处的端门、侧门加锁锁闭。
4.调车作业中,在接近被连挂的客车时,距离3车处要一度停车,再以不超过5 km/h的速度连挂。
5.混合列车编组中的货车,应尽可能组织列车终到站及其以远的车流。
6.混合列车的制动主风管压力为500 kPa,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辆数,按货物列车的规定办理,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最小不得低于280 kN。当混合列车全部为客车车底组成编组时,由检车乘务员负责通知运转车长及司机,将列车制动主管压力调整为600 kPa,列车中车辆自动制动机的要求,按旅客列车的规定办理,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闸瓦压力,最小不得低于580 kN。
7.混合列车有关风管连结、自动制动机试验的作业办法:有列检的车站,由列检负责;无列检时,风管连结由调车组负责,自动制动机的试验由检车乘务组负责(无检车乘务员时,由运转车长负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