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分类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以下简称《标准》)中,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将公路分为5个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高速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口的多车道公路。它有4、6、8车道数,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4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 000~55 000辆,6车道为45 000~80 000辆,8车道为60 000~100 000辆。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口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可采用4、6车道,4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 000~30 000辆,6车道为25 000~55 000辆。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5 000~15 000辆。
三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同时也允许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等非汽车交通通行,年平均日交通量2 000~6 000辆。
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同时也允许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等非汽车交通通行,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
按其技术经济性质和使用特点,不同等级的公路需铺设不同的路面。路面分为高级、次高级、中级和低级四个等级。我国常用的公路有碎石路面、砾石路面和加同土路面,适应等级不高的公路;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适用等级较高的公路。路面等级及采用的面层类型见表。1
|| ||
技术指标1.计算行车速度:计算行车速度是指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公路受限制部分(如弯道)所能允许汽车达到的最大行车速度.是公路路线规划设计中的主要指标和依据。图内除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系指小客车的速度外.其他级公路均为载重汽车的速度。
2.行车道宽度行车道是由本道组成的。所谓行车道,是指专为纵向排列、安全顺适地通行车辆为目的而设置的公路带状部分。所谓行车道宽度,是为了交通上的安全和行车上的顺利.根据汽车大小、车速高低而确定的各种车辆以不同速度行驶时所需的宽度。我国习惯地把单车道、双车道、四车道等统称行车道,包括行车车道和超车车道。行车道数乘以车道宽度称为路面宽度。
高速公路应设置中间带。中间带由两条左侧路缘带及中央分隔带组成。一级公路一般应设置中间带。当受特殊条件限制时.可不设中间分隔带.但必须设置分隔措施。中间带宽度一般为2.0~4.5m。
3.路基宽度公路路基宽度为行车道与路肩宽度之和。当设有中间带、变速车道、爬坡车道、紧急会车带时,应当包括这些部分的宽度。
四级公路一般采用7.Om的行车道和6.5m的路基。当交通量较大或有特殊需要时,可采用6.0m的行车道和7.0m的路基。工程特别艰巨的路段以及交通量很小的公路,可采用4.5m的路基,但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在有利地点,并使驾驶人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的车辆。错车道的路基宽度≥6.5m.有效长度≥20m。
4.平曲线最小半径公路在平面拐弯地形成的圆弧称平曲线,网弧的半径即为平曲线半径。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大于或等于表列一般最小半径,以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当受地形条件或其他情况限制时,方可采用表列极限最小半径。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规定的最小平曲线半径是以汽车在曲线部分能安全而又顺适的行使的条件而确定的。最小平曲线半径的实质是汽车行驶在公路曲线部分时.所产生的离心力等横向力不超过轮胎与路面的摩阻力所允许的界限.并使乘车人感觉良好的曲线半径值。
在确定一般最小半径时采用的横向摩阻系数值f=0.05~0.06。以保证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是设计时建议采用的曲线半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03)中规定的各级公路的极限最小半径为15~650m。
5.会车视距视距是公路设计的要素之一。驾驶人员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或对方来的汽车)为了防止冲撞而制动刹车或回避障碍物绕行。都需要有一定的距离。所谓停车视距,是指汽车行驶时,当视高为1.2m,物高为0.1m时,驾驶人员自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障碍物前能安全停车所需的最短行车距离。各级公路的会车视距一般为30~210m。
超车视距是指在双车道公路上,当视高为1.2m,物高为1.2m,后车超低前车过程中,从开始驶离原车道之处起,至可见逆行来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的最短距离,会车视距一般取停车视距的两倍。
由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分向分道行驶,车辆同向行驶时不存在会车问题.主要考虑的是停车视距。对于二、三、四级公路,除必须保证会车视距的要求外.某些公路还应考虑超车视距的要求。
6.最大纵坡最大纵坡是公路纵断面设计中的重要控制指标,是公路选线中的重要内容。纵坡控制得合理.直接影响到公路的路线长短、使用质量、行车速度、交通安全以及运输成本和整个工程造价。各级公路的最大纵坡不应大于图中的规定。高速公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最大纵坡可增加1%。
公路设计应尽量保证汽车在全线能均匀地运行,同一设计行乍速度的区段必须使汽车能保持同一行驶状态。汽车在爬坡时速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受重力影响而加大了行车阻力,造成汽车驱动力不足.在驱动力与行车阻力达到平衡之前.车速必然要降低,相反,汽车走下坡时,冈重力的影响,车速必然要增高。路线的最大纵坡标准,一般是根据小客车大致能以平均行车速度上坡、普通载重汽车大致能以设计车速的1/2速度上坡来确定。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各级公路的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9%,可见大约3%、4%的最大纵坡适合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平原微丘区比较高行车速度行驶;8%,9%的最大纵坡,适合于三、四级公路山岭重丘区低速行驶;5%,6%,7%的最大纵坡适合于80,60,40km/h的计算行车速度。1
选用原则1.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期发展等,经论证后确定。
2.一条公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同一公路等级选用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但不同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
3.预测的交通量介于一级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时,拟建公路为干线公路,宜选用高速公路;拟建公路为集散公路,宜选用一级公路。
4.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已有公路,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按照公路网发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提高其通行能力及使用质量,以达到相关等级公路的规定。
5.采用分期修建的公路,必须进行总体设计,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整体式断面路段不得横向分幅分期修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