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装在轿车或多用途载客车上的发动机,都按规定标明了发动机专业制造厂、型号及生产编号。
为了便于发动机的生产管理和使用,国家标准(GB 725—82)《发动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对发动机的名称和型号作了统一规定。1
型号组成①首部:包括产品系列代号、换代符号和地方、企业代号,有制造厂根据需要自选相应的字母表示,但须经行业标准标准化归口单位核准、备案。
②中部:由缸数符号、气缸布置形式符号、冲程符号和缸径符号组成。
③后部:由结构特征符号和用途特征符号组成。
④尾部:区分符号。同一系列产品因改进等原因需要区分时,由制造厂选择适当的符号表示,后部与尾部可用“-”分隔
排列顺序及符号代表意义图解具体的发动机型号的排列顺序及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如图1所示。1
示例:
汽油机
1E65F:单缸,二行程,缸径65 mm,风冷通用型。
4100Q:四缸,四行程,缸径100 ITlIn,水冷车用。
4100Q-4:四缸,四行程,缸径100 rnn2,水冷车用,第四种变型产品。
CA6102:六缸,四行程,缸径102 mm,水冷通用型。CA表示系列符号。
8V100:八缸,四行程,缸径100 mm,V型,水冷通用型。
柴油机
195:单缸,四行程,缸径95mm,水冷通用型。
165F:单缸,四行程,缸径65mm,风冷通用型。
495Q:四缸,四行程,缸径95mm,水冷车用。
X4105:四缸,四行程,缸径105 mm,水冷通用型。X表示系列符号。1
摩托车发动机型号摩托车发动机目前大都是汽油机,属内燃机。它有统一的编制型号的规则。通常讲的50发动机、125发动机等并不是发动机型号,它只表示排量为50mL的发动机、125mL的发动机。2
型号组成根据国家标准,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由下列部分组成,并表示为如下的形式:
①产品系列符号。
②产品换代标志符号。
上述两项可选用相应的字母表示,通常不大使用。
③缸数符号:单缸为“1”,双缸为“2”,依次类推。
④气缸排列形式符号:表示气缸放置形式或多缸排列形式。用字母“V”时,表示双缸或缸数为偶数,多缸机多成V形排列;用字母“P”时,表示气缸平卧放置;不用符号时,表示直列及单缸卧式。
⑤冲程符号:字母“E”时表示二冲程;不采用符号时则表示四冲程。
⑥缸径符号:用气缸直径(mm)数表示。
⑦结构特征符号:所用字母如图3。
⑧用途特征符号:摩托车发动机用“M”表示。
⑨型号的区分符号:一般不常用。2
示例例一:单缸二冲程,缸径65mm,风冷摩托车用。型号则可表示为IE65FM。
有的摩托车发动机是电启动,可在缸数前面加字母D表示。
例二:型号为D2P78FM,即表示该发动机为电启动,双缸水平对置,缸径为78mm,风冷摩托车用发动机。2
柴油发动机型号柴油发动机型号按内燃机产品型号表示方法表示,由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和GBl883中关于气缸布置的符号组成,包括四部分(具体参考型号组成部分)。3
表示方法:
补充:
符号组成的后部其符号表示请见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