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既然万有引力为什么人不会被撕碎?
我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好笑,为什么引力就一定要把人撕碎呢?所以要说清这个问题,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引力的基本特征。
宇宙中目前发现了四种基本力。
现在科学认为,宇宙中存在四种基本力,即强力、弱力、电磁力、引力。我们所有能够看到或者不能看到的一切物质和现象,都是在这四种基本力控制下运动变化着的。
强力和弱力只表现在原子和亚原子微观领域,作用距离非常非常小,比如强力作用范围小于10^-15m,弱力的作用范围小于10^-17m,也就是亿亿分之一米左右。这里我们就不展开来说了。
而引力和电磁力虽然在微观领域同样存在,但我们平常更多接触和理解的是宏观领域,理论上这两种力的作用范围无限远,100光年也还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有的力都是电磁力的体现,如走路、开车、摩擦力、弹力、机械力、声波震波、打枪打炮、飞机火箭、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等等,都属于电磁力;而万有引力体现在任何物体的相互吸引,小物体看不出来,到了星球级就很明显了。
人在地球上飞不起来,跳高只能很有限,这就是引力重力在作怪,地球围绕着太阳转、月球围绕着地球转,也是引力在起作用。任何人都无法违背引力定律,因此影视和一些文学作品、传说中的飞檐走壁、水上漂都是扯淡,是违背科学原理,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有出现了只能是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骗术。
引力是四种力中最弱的力。
引力是这四种基本力中最弱的力,这个弱弱到什么程度呢?如果强力的强度为1,那么引力就只有强力的10^-37倍,也就是相差10万亿亿亿亿倍。这个力有多大呢?我们从引力常量就可以看出。
引力常量G=6.67259×10^-11N·m^2/kg^2,内涵是两个1kg的球质点相距1m的引力为0.0000000000667N·m^2/kg^2。
万有引力定律表述为:F=GMm/r^2
这里F为引力大小值,G为引力常量,M和m为相互作用物体的质量,r为相互作用两个物体质点的距离。
在地球表面,由于引力和地球自转而形成的重力加速度为9.8m/s^2,地球表面重力为9.8N/kg。要知道,地球是一个半径为6371km,质量约6x10^24kg,也就是约60万亿亿吨的球,形成的重力才只有这么一点,而人体个头并不大,质量很小,因此就无法撕碎了。
引力极大时,引潮力会撕碎物体。
何谓引力潮汐?就是由于引力导致的对物体不同位置作用力不一致而导致的扭曲现象。这种撕碎物体的引潮力形成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引力极大,二是作用对象质量很大或者距离大引力源足够近。这是因为只有天体距离越近,引力作用在天体不同部位的力矩差异就越大,形成了扭扯力。被作用物体越大,所收到的这种扭曲就越大。
这种距离有一个术语,叫洛希极限。其遵循的公式为:
其中d为洛希极限,R为大天体半径,pM为大天体密度,pm为小天体密度。从上述公式看出,流体星球更容易被潮汐力撕碎,比如气态行星。
因此当月球距离地球9400千米左右时,就会被地球引力潮汐所撕碎;而地球到达太阳55.6万千米时即会被太阳引力潮汐撕碎。
而中子星和黑洞的引力非常极端,当人类靠近这种极端天体的时候肯定会被其引力撕碎。有人描述人类靠近黑洞时,头和脚所收到的引力相差很大,就会把人拉成一根细细的面条。当然这只是形容,实际上人是没有那么柔软有韧性的,不可能成为一根细细的面条还没被扯断。
因此只有引力到了极端的时候,人才会被撕碎。不过在大重力条件下,人即便不被撕碎也活不了。太阳表面重力是地球的28倍,也就是说,地球上70kg的人到了太阳就有1960kg,想一想这个人还能够站起来,还能够呼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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