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升了产品品质,丰富了食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制度。
上市前
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生产时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
使用时
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并制定了涵盖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产品要求、生产规范、标签标识、检验方法等在内的700余项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外,还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要求和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管理制度等。
食品添加剂在合法使用情况下是安全的。
迄今为止,我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起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的违法行为,才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剂!“苏丹红鸭蛋”事件中苏丹红也不是食品添加剂!“毒鸭血”事件中福尔马林更不是食品添加剂!对食品而言属于非法添加物。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物是完全不同的,消费者不必刻意回避食品添加剂,应科学理性看待。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十年来陆续发布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目前相关名录在进一步完善中,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