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BD 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于20日圆满结束。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是大会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在COP15-2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联合DSI全球科学网络等机构举办了“对《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DSI政策选择的比较分析:如何衡量?”的边会,并高兴的看到,相关的工作推动了一系列的谈判进程。
经过近两周的谈判,CBD各缔约方最终在DSI上达成一致,历史性地将DSI纳入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推进进程,并提供了下一步的路线图。
2022年12月22日晚,作为地球生物基因组计划(EBP)的成员机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绿会)收到EBP联合主席约翰·克雷斯教授来函,分享了他过去两周在蒙特利尔参加CBD COP15的观察。现整理分享,供读者参考。
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COP15)现已结束,我们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胜利。地球生物基因组计划的三位参会人员在这两周内,参加了许多会议,尽管与会者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异议,但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取得了成功的结果。
2022年12月18日在蒙特利尔发布的题为“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最终草案(CBD/COP/15/L.30)第16段中指出:“决定作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一部分,建立一个利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惠益共享的多边机制,包括建立一个全球基金。”
这个简单的陈述可能看起来没什么,但它几乎体现了EBP在DSI成果中所寻求的所有内容,EBP在最初的DSI声明中所阐述的几乎所有原则都包括在内,即开放获取、多边、相关利益、对研究和科学的支持、实用和关注原住民社区的权利等。
具体信息在同一文件前面第9段中所指出:
“同意关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公平公正惠益共享的解决方案除其他外应:
1. (a)高效、可行和实用;
2. (b) 产生的利益,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利益,要多于成本;
3. (c)有效;
4. (d)为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提供确定性和法律上的明确性;
5. (e)不妨碍研究和创新;
6. (f) 与数据开放获取保持一致;
7. (g)不违反国际法律义务;
8. (h) 与其他获取和惠益共享文书相互支持;
9. (i)要考虑到原住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包括他们所拥有的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
尽管这一结果并不是关于如何惠益共享DSI的最终决定,但COP15的决定显然为建立一个多边机制以惠益共享DSI铺平了道路,该机制反映了科学家如何使用DSI,以及如何制定国际标准化规则,以促进DSI的获取和使用,并公平公正地惠益共享。会议结束时,在蒙特利尔的DSI科学网络的人们欢呼起来,“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要实现这一目标,科学、技术和政策领域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为此,《生物多样性公约》将在未来两年内建立一个DSI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提出一个具体的推进机制。我们必须也将继续参与其中。
整理:Sara
审核:Linda
编辑:Pier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