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19时许
江西省赣江樵舍、联圩交界处
偏东南水域
有一艘油船起火
接警后
消防部门共出动16辆消防车
3艘消防艇参与现场救援
21时09分
现场火势被控制
21时13分
现场火势被彻底扑灭
初步查明,该船生活舱起火
汽油舱未起火
起火船舶的船号为“兴中油909”
装载966吨95#汽油
初步了解船上有4人
目前处于失联状态
相关部门正在全力搜救中
船舶防火安全提示
1、禁止在机舱、货舱、物料间或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禁止躺着吸烟。装卸货或加装燃油时禁止在甲板上吸烟。
2、吸烟后,必须确保烟头、火柴杆已熄灭,才能投入烟缸,不能乱丢或向舷外乱扔,也不准扔在垃圾桶内。离开房间时应随手关闭电灯和电扇等电器。
3、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自存放,禁止任意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玩弄救生信号弹。
4、使用电热器具时,须有人看管,离开时拔掉插头或切断电源。不擅自接拆电气线路和电器,不在电热、蒸汽器具上烘烤衣服、鞋袜等。
5、明火作业须经船长同意,作业前须查清周围及邻近各舱有无易燃物,特别要查明焊接处是否通向油舱。作业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有无残留火种。
6、定期检查货油泵,并按规定进行注油。装卸期间,泵操作人员或轮机员不得擅离值守;禁止闪光照相和在甲板阳光下戴、用老花眼镜。
7、严格遵守与防火防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每个船员均有责任及时报告上级;发现违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