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网3月22日讯(秦莹莹) 近日,江苏南通一女子开门杀致他人死亡,获刑9个月。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必然会做的一个动作,但如果不够小心,很可能就会上演“开门杀”,酿成事故。
开车门看似事小,但如果酿成事故,造成的损伤一般都很严重。因为汽车旁通过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一般较快,且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限,无法抵挡车门的迎面撞击。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交通肇事犯罪是在车辆行驶时发生。如果汽车没有发动行驶,仅仅打开车门致人伤亡,也构成犯罪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何避免“开门杀”?上下车之前,应当通过后视镜及车窗玻璃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周围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避免“开门杀”交通肇事。
此外,司机或乘车人员下车时可采用荷式开门法,有效避免“开门杀”。荷式开门法是荷兰的驾驶员开车门的一种方法,即开车门时总是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简单来说,就是左驾用右手开车门,右驾用左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也惯性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也就自然转动,转动的过程中,眼睛首先会通过后视镜观察车后的情况,转身后眼睛也就会自然而然地往外和往后看。
这个完整的动作可以更好地看到车后是否有行人或者行车,进而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相反,用距车门较近的手开门,若没特别注意后方状况,驾驶员会很自然将车门直接推向外,来不及观察后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