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征信小常识的介绍,提高公众对个人征信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传达讲诚信、守信用的理念。
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查询信用报告的记录等内容。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它系统全面地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可以帮助交易各方了解对方信用状况,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往往会根据个人信用报告所展示的贷款情况及还款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额度,当个人征信出现不良时,往往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本人在申请贷款和信用卡时往往被拒绝,甚至因为本人的征信问题,对配偶的相关贷款申请也会产生消极影响。注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还款习惯,注意还款期限,避免出现逾期,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如果信用报告中已存在不良记录,要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避免再出现新的不良记录。
如果个人用户对自己的信用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或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反映,也可以委托涉及出错信息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如果对最终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中加入个人声明。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日常生活中容易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行为包括:信用卡透支消费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的逾期记录;按揭贷款没有按还款而产生的逾期记录;贷款的利率上调后,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而产生的欠息逾期记录;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而形成的逾期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