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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丨“打工人”,请当好职业健康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桂花飘香
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基层疾病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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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人数超过2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作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最广泛群体和最直接受益者,劳动者自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好守护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无论是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获得感、稳定性,还是对维系家庭生活的持续性幸福感,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如火如荼进行之际,我们来聊聊“打工人”如何在工作中进行自我职业健康保护呢?

一、增强法律意识,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施行,自此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有“法”可依阶段。二十多年间,该法经历了四次修订,一直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驾护航。

作为普通劳动者的一员,我们应强化法律意识,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积极主动参与学法,努力成为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者、宣传者。与此同时,积极履行劳动者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罹患职业病时,及时诊断、治疗,并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二、关注职业健康,

完善自我职业健康保护。

作为新时代的“打工人”,首先要践行健康的工作方式。

一方面,我们应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厘清职业病危害的潜在影响,增强防病意识。自觉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及教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学习相关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知识,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另一方面,加强劳动过程防护,以实际行动筑牢职业安全防线。严格遵守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敢于批评、检举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拒绝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理性判断,正确开展自救、互救。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

除了法定职业病以外,节奏快、战线长、强度大的“996”工作状态下,以鼠标手、颈椎病、腰背痛为代表的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疾患也在逐渐侵蚀职业人群健康,影响悄无声息,但肩颈疼痛、手腕麻木、关节僵硬、肌肉红肿等症状却让人刻骨铭心。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通过减少工作姿势负荷、纠正不良工作姿势、做好日常肌肉骨骼保护和锻炼等方式来预防相关疾患,出现急性肌肉骨骼损伤更要积极治疗。

此外,面对激烈的职场竞争环境,职业紧张也越来越常见。当岗位的要求与我们所拥有的能力、资源不平衡,尤其是发现自身出现心理或生理上的应激反应时,我们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来排解和舒缓,不是盲目内耗内卷,更不是彻底摆烂躺平。应主动面对问题,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应发现自身兴趣爱好,舒缓工作压力;应主动沟通倾诉,建立良好社会关系。并积极寻求专业的人员的帮助。你要相信,总有人等风也等你。

《觉醒年代》中,关于青年该有的样子,毛泽东在陈独秀的论述里补充道,健壮的而非体弱的……文明其思想,野蛮其体魄,心力体力合二为一,世上事未有不成,这才是我们中国的新青年。也正是千千万万个独立、健康、向上的个体,才能筑牢健康中国之基。

当好职业健康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以健康的体魄、昂扬的斗志、积极的心态,参与到健康中国建设浪潮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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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飘香
学士级
完善自我健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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