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它不仅仅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而且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
它的编纂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这部法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了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二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在制定过程中,《条例》不仅总结了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历史经验,而且还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等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此外,《条例》还从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灾后处置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作出了系统的规范。
因此,《条例》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