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浙江一位51岁从事海边养殖的张女士因食用自行捕捞的海螺,在食用后一小时内出现了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最后被送往医院急诊科。
在医院的ICU 中抢救数小时后,张女士的症状终于得到了改善,根据张女士家属提供的照片,张女士食用的是“割香螺”,她自己也声称“之前吃过几颗,没什么事,这次就多捞了些”。
事后想起来,张女士一阵后怕。她还算是从事“海产养殖”的专业人士了,这次也难免上当,假若多吃了几个,性命是不是就交代在这了?
这个“以假乱真”的毒海螺到底是什么物种?平时在海边捞捕的时候,如何防止误食?
隐藏杀手织纹螺
虽然张女士最终恢复了过来,其实,割香螺的正式名字为“织纹螺”,这种海螺可谓是“劣迹遍布”,从数十年前开始就在沿海地区为非作歹,经常出现致人中毒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各地的食品管理部门也针对这种“织纹螺”发布过无数的警告。
我们就来好好了解一下这个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2012年第13号)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
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织纹螺俗称麦螺、白螺、割香螺,是软体动物肉食性螺,成熟的个体在1—2厘米之间,大型的可达到3厘米左右,织纹螺的贝壳呈现出长卵椭圆形,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贝壳上长 有纵向的肋条,在这些条纹之间拥有细纹,贝壳上也能看到1—3条紫色、褐色或红黄色的螺带。
织纹螺主要生活在沿海浅滩的沙质或泥质海底,在我们国家的山东、江苏、浙江、福 建、广东、广西等东南沿海地区都有分布,早些年的时候由于其味道鲜美、价格适中,我国沿海的居民时常去捕捞食用。
之所以常常有人去捕捞是因为在我国的分布的织纹螺并不是都带毒的,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织纹螺可以分为三类:
带毒织纹螺、无毒织纹螺、季节性织纹螺。
如纵肋织纹螺、胆形织纹螺都是不带毒的,目前尚未检测出毒性,也没有中毒的报道; 而习见织纹螺、方格纹织纹螺、花织纹螺是根据季节不同有时有毒有时没毒,像光织纹螺这类就是带毒,且毒性较高。
由于织纹螺的品种较多,虽然说多数是无毒或者少毒,剧毒的很少, 可是由于其带毒的 和不带毒的生长环境十分重叠,非专业人士十分难以分清,早些年沿海居民常常把带毒 的不带毒的都一起捞起来回家吃,突出一个拼运气,从而出现过多起食用了带毒织纹螺中毒的情况。
早在1985年的时候,浙江省宁海县就出现了食用织纹螺的中毒事件,5个人在食用带毒织纹螺后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在医院抢救后1人死亡。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织纹螺开始被大范围食用,我国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及死 亡人数呈现出上升趋势。2004年的时候,在内陆的银川都出现了一起大面积食用织纹螺导致55人中毒1人死亡的案件。
带毒的织纹螺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及石房蛤毒素等多种不同毒素,多数毒素在高温下也难以破坏,对人致死量在0.6—0.9克之间。
织纹螺中毒潜伏期短、发病急,进食后毒素的潜伏期从5分钟到14小时不等,轻度中毒时 候产生肠胃炎、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轻微症状,严重的可就没这么简单了,严重时会出现四肢躯干和胸腹部麻痹导致的呼吸麻痹,同时存在严重的肠胃出血、休克等症状。
与此同时,就算同一种织纹螺所带的毒素都并不相同,所带的毒素与生长环境相关,导 致医院无法制定一直一种特效治疗手段,只能通过简单的洗胃、催吐等防止呼吸麻痹, 等待化验报告对症治疗,在此期间中毒者如果摄入毒素较多将会来不及抢救,这也导致了国内织纹螺中毒后死亡率较高。
由于织纹螺其本身毒素种类较为复杂、民众也没有辨识带毒能力的特点,本世纪初国家 卫生部、各级地方政府和研究员针对就织纹螺做出过各种规定,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 织纹螺毒素的检测和监管,部分地区直接采取了全面禁止捕捞、销售、禁食织纹螺的临时性措施。
全面禁止
刚开始的时候,各地的政策和措施都不是强制的,还有很多地方出现销售织纹螺导致中 毒的情况,最后,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总局只能够下达强制命令《卫生部关于组织 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
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销售织纹螺;消费者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小时搜织纹螺的,应当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此时织纹螺的销售已经减轻许多,可还是有很多商家铤而走险,私自购买织纹螺做成酱爆螺销售给顾客,频繁发生织纹螺中毒事件。
为了保护大众健康,只能通过更严厉的处罚来解决,现在销售织纹螺已经不是没收就能解决的,而是要被判刑。
2021年的时候,浙江玉环市某家龙虾馆的老板郑某就因为顾客打听:“有没有销售织纹螺、河豚之类的海鲜”起了贪心的念头,找到门路购买了织纹螺加工成菜品在店内销售给熟人,在经人举报后被相关部门查处。
老板郑某被浙江省玉环市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提起公诉,最终判处拘役6个月。
在全国多地也常常出现销售织纹螺被提起公诉、被判刑1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情况,如江苏警方在2022年就在三门、宁波、象山等地陆续抓获销售非法织纹螺的犯罪嫌疑人20多人。
与此同时,各地的食品监督部门在食用螺用量巨大的夏季也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市面上出现织纹螺,需要担心的除了市场,就是和开头张女士一样自己捕捞的情况。
在海边的渔民等还是存在织纹螺“新鲜、肉质鲜美、好吃”的认识,觉得周围人吃了中 毒人那么少,自己中毒概率也不大,从而偷偷捕捞回家食用的情况。 这样的想法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在赌博,对于个体而言,中毒没有概率一说,只有中毒和不中毒,在织纹螺现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不要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结语
夜宵三宝中的龙虾、烧烤、酱爆螺是传统的中国美食,在享受美食的时候也需要注意食物本身具有的毒性,切记不能尝试自己不认识及有毒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