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公布地方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告》(京农发〔2012〕53号)公布了北京市地方二级保护鱼类17种类。
2022年12月,为加强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新版“名录”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变更申请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名录”中把2021年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三种鱼类(黄线薄鳅、多鳞白甲鱼、细鳞鲑)和另外七种分布广泛的鱼类(黑鳍鳈、赤眼鳟、鱥、马口鱼、宽鳍鱲、鳜、鳊)从2012年版“名录”中剔除,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七种(唇䱻、花䱻、东北颌须鮈、棒花鮈、达里湖高原鳅、北鳅、乌苏拟鲿)需要保护的鱼类,所以本次调整后的“名录”包含了14种北京市重点保护鱼类,具体保护鱼类名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