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肾损伤一直是临床中严重的问题,会导致患者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和病死率增加。目前可导致肾损伤的常用药物有抗癌药物、抗菌/抗病毒药物、非甾体抗炎药及其他类药物如环孢素等[1]。然而,临床上还有一种常用药总是被忽略,该药物可导致部分肾脏病患者病情加重,严重时还会导致患者死亡——那就是降糖药“二甲双胍”。
为什么不推荐肾脏病患者使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是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一线药物,但是,在二甲双胍的药品说明书中有这样一条:不建议将二甲双胍用于肾脏无法正常工作的患者。原因是二甲双胍可能会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而乳酸酸中毒是糖尿病患者极其严重的并发症,有着极高的致死率。所以,部分指南及药品说明书中均不推荐肾损伤的患者使用二甲双胍。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肾脏病患者都不可以使用二甲双胍呢?**答案不是!
二甲双胍主要以原形由肾脏从尿中排出,清除迅速,12~24 h大约可清除90%,经肾小管排泄是二甲双胍清除的主要途径。但是,二甲双胍只是经肾脏排泄,对肾脏并没有损害,在肾功能正常的患者中使用二甲双胍,不会增加乳酸酸中毒风险[2]。
所以,慢性肾脏病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是可以使用二甲双胍的,但有条件限制。
慢性肾脏病患者使用二甲双胍时需注意两点
1.看血肌酐水平。
二甲双胍禁忌证要求“肾脏疾病”的标准为血肌酐水平(男性≥1.5 mg/dl,女性≥1.4 mg/dl[2])。因此,对使用二甲双胍的肾病患者,应定期检查患者的血肌酐水平,以此为依据,确定患者是否使用该药。
2.看肾小球滤过率。
(1)在开始二甲双胍治疗前,获取患者的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结果。
(2)对eGFR<30 ml/(min·1.73 ㎡)的患者禁用二甲双胍。
(3)对eGFR在30~45 ml/(min·1.73 ㎡)的患者,不建议开始二甲双胍治疗。
(4)对所有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至少每年监测一次eGFR。对肾功能不全风险增高的患者(如老年人)应更频繁地评估肾功能。
(5)对正在接受二甲双胍治疗且之后eGFR降至45 ml/(min·1.73 ㎡)以下的患者,应评估继续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如之后eGFR降至30 ml/(min·1.73 ㎡)以下,应停用二甲双胍。
总之,肾脏病患者不是不能用二甲双胍,而是要在使用前必须评估患者肾功能和肌酐水平,如此,才能放心使用,对患者的病情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