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章正反面。(图片由作者提供)
长久以来,诺贝尔奖或许是唯一得到公众广泛承认的科学奖项。发展到今天,它的光环效应让它享有着高出人们想象的声望,其所得到的尊重要比其他任何科学奖项高得多,获奖者与未获奖者之间的对比也十分强烈。我记得,曾有一位诺贝尔奖得主说过,他担心自己“被宠坏了”。这种情况,应该是比较普遍的吧。
有一本科学家传记集写道:青霉素的发明人、194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亚历山大·弗莱明在“二战”后,“得到了如同今天电影明星所受到的顶礼膜拜般的关注”。美国癌症研究学者、198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迈克尔·毕晓普则在其自传中提到,在瑞典,最受尊敬的是诺贝尔奖得主。他与哈罗德去领奖时,恰逢斯德哥尔摩的教师们罢工,他们在罢工纠察线上立了两块标语牌,一块上面写的是要求提高工资,另一块上面写的则是向诺贝尔奖得主道歉,因为他们的罢工会分散公众对颁奖仪式的注意力。
因发现μ子型中微子、揭示了轻子的内部结构而荣获198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美国物理学家利昂·莱德曼感受也很深。他承认,诺贝尔奖给获得者罩上了一层神圣的光环。“即使是你最好的朋友,一个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一旦他获得了诺贝尔奖,在你眼中他的形象也会有所改变。”
获此殊荣确实使莱德曼的生活发生了改变,甚至还会“带来一些有趣的副效应”,因为“公众对你的头衔的敬畏永远不会消失”。有一次,当莱德曼想为芝加哥的公立学校做点什么时,诺贝尔奖的光环就起作用了。人们聆听着他的讲话,方便之门也一个个打开:“一夜之间就有了加强城市中学科学教育的计划”。诺贝尔奖这张不可思议的“通票”,竟使一个人可以对社会活动产生不小的影响。这不禁让莱德曼感叹:“不管你因为什么荣获诺贝尔奖,你都会立刻成为一个各方面都精通的专家。”想必有人问过他,他才有这番调侃:“巴西的债务?当然懂。公共安全?没问题。”
然而,授予诺贝尔奖的初衷是什么呢?正如匈牙利科学史学家伊什特万·豪尔吉陶伊在《通往斯德哥尔摩之路——诺贝尔奖、科学和科学家》一书中指出的那样,诺贝尔设奖之初并未打算挑选出最伟大的科学家、最伟大的智慧。他在遗嘱里明确指出,他设立奖金的意图是要奖励“在前一年中对人类贡献最大的人”。
如此说来,诺贝尔奖应该被认为是颁发给某个特定的发明或发现而不是终身成就的;而且,这些特定的发明或发现也不一定是由受到高度尊敬的、知识最渊博的科学家做出的。这意味着,幸运的专业人员也有资格像知识最渊博的人那样获得这个荣誉,因为判断的标准不是这个人,而是注重发明本身。
事实上,很多重要的发明是由那些资质平平的人创造的,只是因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与合适的环境中,机遇造就了他们,让他们成为一套规则、事实和技巧的接受者,而这些东西使得他们必然会认识一种重要现象。
也许可以这样概括:伟大并非诺贝尔奖考虑的东西,相反,伟大的发现才是。诺贝尔奖章背面印着的一句铭辞多少也表达了这层意思:“多么仁慈而伟大的人物,人们依靠他的贡献和发现,使得智慧生活更见充实。”近些年来,那些期望诺贝尔奖“向最初的诺贝尔理念回归”的人,也一直在呼吁:应该让实际的发明或发现能够成为诺贝尔奖“关注的唯一焦点”。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更符合诺贝尔遗嘱里的要求。
作者:尹传红